※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目前我不覺得板主公告有不妥之處
: 但想在此請問板主:請問這些文章可有備份???
有的
公告發佈後要備份被認定為廢文的文章並浸水桶時
發現原文疑似被其他板主刪除(原告宣稱為自行刪除)
故從 ALLPOST 拉回原文(可從標題確認),備份於
z -> 2 -> 4 -> 9 -> 1114
該討論串除第一篇外全數被刪除,另外一篇回應備份於
z -> 2 -> 4 -> 9 -> 1117
本人是否有編輯文字來入人於罪,小組長可比較此二篇之內容即可得知
本人相當佩服原告的想像力
不過他目前想提出的「原文」大概才是被「編輯」過的版本
如確認原告所言非實
扁板板務將針對此案提出「不受歡迎使用者」的認定辦法與罰則之建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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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6.244.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