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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berchi (唔)》之銘言: : 認為不需要道德就算了 現在是不是連法律也要一起不要了呢? 連法律一起不要的 是你這位不斷扭曲他人語意的道學先生 : 誠如你所說 不是你本人的其他人已經刪掉文章 : 那你抓回來幹嗎 難道除了版主跟作者之外 還有其他版友可以刪文嗎 : 何必一定要這樣違法抓那個時間點不存在的文章呢? 去偷東西被監視錄影拍下來 把東西放回去就沒有犯罪行為了嗎? 板規的檢舉相關辦法寫得很清楚 在板主處理檢舉案之前把被檢舉的違規行為改正可以免罰 如果板主沒看到那篇文章 為什麼會發公告? 並沒有人提出檢舉喔 連著三篇發文都是廢文 這不是「連續」發佈是什麼? 你所謂的「違法抓那個時間點不存在的文章」是在扯什麼五四三 會發公告就是因為看到那篇文章 公告發完 浸完水桶 刪文前先備份 發現文章被刪除 因為發文的人已經被水桶 認定刪文的應該是其他板主 去 ALLPOST 把文章備份回來 你的道德說這是「違法抓」? 麻煩你說明清楚 這整個作業過程違反什麼法 該條文的內容是什麼! -- 『大幅六兩,中幅四兩,小幅二兩。書條對聯各一兩。扇子斗方五錢。 凡送禮物食物,總不如白銀為妙。公之所送,未必弟之所好也。 送現銀則中心喜樂,書畫皆佳。禮物既屬糾纏,賒欠尤為賴帳。 年老神倦,不能陪諸君子作無益語言也。』 ---- 鄭板橋潤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0.5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