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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之銘言: : ※ 引述《alberchi (唔)》之銘言: : : 我是不知道條文是什麼啦 不講道德的人 應該比較多時間去找條文 : : 我洗耳恭聽 : 現在承認「違法」二字是你隨口講講的嘛 : 你根本不知道有無違法 遑論法條 所以只好回去扯道德 : 那以後就專心扯道德吧 反正你認為道德可以治國也可以治板嘛 : : 但是請問一下 一篇已經不存在的文章 也尚未確定是誰刪除的文章 : : 你把它抓回來浸水桶 請問合法嗎? 這跟偽造文章有什麼不一樣 : 別混淆視聽 發佈公告時那篇文章還在板上 虎爛! ●18064 s 11/14 tllk □ [檢舉] 竄改人物名稱 (19:27) 18065 m 11/14 taligent □ [公告] tllk 水桶四週(19:34) ●18066 s 11/14 taligent R: [檢舉] 竄改人物名稱 (19:36) 這三篇是連續發的,我有附上時間,早在18064篇(19:27)發文前就自己砍了。 哪來的發佈公告時那篇文章還在板上 最好是19:34以後我還能自己去砍文章,都被你水桶了我怎麼砍,真是說謊不打稿。 : : 明明文章已經刪除了不是嗎 : 浸完水桶要備份時才發現已刪除 : : (何況不是你刪除的!不知道是不是其他版主處理前就能在不確定的情形下拉原文 : : 這算不算偽造?) : 扁板以前也發生過兩個板主同時處理同一個違規事件的情況 : 向來都是後發公告的板主會刪除公告 看清楚 : 是以公告發佈在板上的順序為準 : 既然另外兩位板主未在在我之前發佈公告 即使其他板主刪文 : 也是以我發佈的公告內容為處理原則 : 連處理程序都不知道的人在這裡扯有無偽造是在亂入個什麼啊 : : 你公告完到底有沒有去看過文章還在不在? : : 你進水桶之前到底有沒有再看一次文章還在不在? : : 你禁水桶之前 到底有沒有確認過不在的文章為什麼不在了 是誰處理掉的? : : 如果已經確定是其他版主刪的 請問你是?婆什麼跑去幫忙浸水桶 : : 其他版主正在處理不是嗎? : 政治群組的要求是在浸水桶或給劣文之前 必須先發公告 : 換言之 在我發佈公告的那個時間點 文章還在板上 違規事實就已認定 : 既然在我之前沒有其他板主發佈公告 就是以我公告的內容為準 : 已經確認沒其他板主發公告 接著浸水桶、備份、刪文都必須我來作 才能維持一致性 : 連扁板多個板主處理同一個違規事項是怎樣進行的程序都不知道 : 在上面打那一堆自己認定的合理處理程序有什麼意義呢 : 要說我?婆 你不斷亂入他人申訴的行徑豈不是更?婆 -- 本簽名檔含有18禁連結,請自行下載 如果無法連結或下載失敗,請聯絡您的系統廠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3.15.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