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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llk (天氣好熱啊)》之銘言: : ※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之銘言: : : 上面這句大錯特錯 : : 小組長如果認定不是廢文 本人會立刻做出對應之處理 : 小組長說過不干涉版主廢文的判定。 前提是標準必須一致吧 : : 上面這句就是明顯抹黑 公告發佈時文章可還在板上呢 : 既然你說公告發出時文章還在版上,怎麼刪文備份區的1114篇要去allpost拉回來? : 既然還在版上,你怎麼不自己砍? 都說過幾百遍了 我看到文章 決定發佈公告 當時文章還在 所以公告內容才有「備份後刪除」 等公告發佈出去 浸了水桶 要備份時發現文章已被刪除 才從 ALLPOST 備份回來 請不要再逼我 po 這種跳針文 : 既然當時我已經被水桶,理應無法砍文,請找出其他兩位版主砍文的證據。 : 就是因為不在版上,所以你要去編證據啊。 上面這段完全不知所云 所有分析早就是以你自刪為前提 不知你一再扯到其他板主是何用意? 要備份時不在板上 早在回應小組長詢問時即已完整說明 從 ALLPOST 備份回來的東西 文字內容跟 1117 篇及你自提原文完全相同 差別處在於 ALLPOST 備份回來的沒推文跟噓文 把這種差異說成編造證據 此之謂無限上綱 : : 更何況扁板板主群向來完全遵循組務之裁定 何來獨裁之事? : 我只能用見獵心喜這句成語來形容你現在的行為。 見獵心喜四字奉還 本人從一開始就表明態度 如果程序被認定有瑕疵 水桶會立即解除 但是閣下「編造證據」的指控顯非事實 因為從 allpost 備份回來的內容 與閣下貼出的所謂原文 那三行字字相同 -- 『大幅六兩,中幅四兩,小幅二兩。書條對聯各一兩。扇子斗方五錢。 凡送禮物食物,總不如白銀為妙。公之所送,未必弟之所好也。 送現銀則中心喜樂,書畫皆佳。禮物既屬糾纏,賒欠尤為賴帳。 年老神倦,不能陪諸君子作無益語言也。』 ---- 鄭板橋潤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0.51.132 ※ 編輯: taligent 來自: 211.20.51.132 (11/16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