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之銘言:
: ※ 引述《tllk (天氣好熱啊)》之銘言:
: : 小組長說過不干涉版主廢文的判定。
: 前提是標準必須一致吧
: : 既然你說公告發出時文章還在版上,怎麼刪文備份區的1114篇要去allpost拉回來?
: : 既然還在版上,你怎麼不自己砍?
: 都說過幾百遍了
: 我看到文章 決定發佈公告 當時文章還在
: 所以公告內容才有「備份後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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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懂中文嗎 "備份後刪除"
那請問已經被刪除了 你要怎麼備份? 你又何必備份?
版規有規定在版主打公告文的"同時"不能刪文嗎
公告完發現沒文章可以備份 你也可以刪空氣歐?
已經刪除的文章 你在不知道誰刪以及原作者不知的情形下抓回來
請問合法嗎 這不是濫用版主權限嗎 你問這是哪一條法規?這是人的常識跟道德啦!
我不想涉入你們的幾點幾分刪文問題 只就上面這些問題請教版主
已刪除的文章 請問你是要怎麼樣"備份後刪除"
你發個天兵公告文不是嗎?
: 等公告發佈出去 浸了水桶 要備份時發現文章已被刪除
: 才從 ALLPOST 備份回來
: 請不要再逼我 po 這種跳針文
: : 既然當時我已經被水桶,理應無法砍文,請找出其他兩位版主砍文的證據。
: : 就是因為不在版上,所以你要去編證據啊。
: 上面這段完全不知所云
: 所有分析早就是以你自刪為前提 不知你一再扯到其他板主是何用意?
: 要備份時不在板上 早在回應小組長詢問時即已完整說明
: 從 ALLPOST 備份回來的東西 文字內容跟 1117 篇及你自提原文完全相同
: 差別處在於 ALLPOST 備份回來的沒推文跟噓文
: 把這種差異說成編造證據 此之謂無限上綱
: : 我只能用見獵心喜這句成語來形容你現在的行為。
: 見獵心喜四字奉還
: 本人從一開始就表明態度 如果程序被認定有瑕疵 水桶會立即解除
: 但是閣下「編造證據」的指控顯非事實 因為從 allpost 備份回來的內容
: 與閣下貼出的所謂原文 那三行字字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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