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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之銘言: : ※ 引述《tllk (天氣好熱啊)》之銘言: : : ^^^^^^^^^^^^^^^^^^^^^^^^^^^^ : : 你總算正面承認文章是我自刪,對嗎? : : 我都已經自刪,請問為何拿已經不存在的東西水桶我? : 因為你宣稱已經自刪的時間點根本不對 : 如果你在發佈檢舉文之前已經自刪 我怎麼可能會在處理檢舉文時 : 才注意到有那三篇? 怎麼又把時間的基準點提到我發的檢舉文? 重點是我在你公告前就早已自刪,你管我發幾篇檢舉文,不要模糊焦點,也請勿跳針。 況且你能證明因為看到我的檢舉文才注意到我的違規文嗎? 能嗎? 叫上帝把你的大腦 資訊挖出來給大家看嗎? : 你自己舉出被水桶公告跟檢舉被駁回的時間只差了兩分鐘 : 不正好證明我是處理檢舉文那個時間點才看到你的文章? 你的意思是你處理我的檢舉文=你上ptt的一瞬間? 為什麼我不能合理懷疑你早就看見,但是放著不處理,等到看到我的檢舉文不爽, 先打一篇公告水桶後,再處理檢舉文? 因為全憑前面看過的印象,所以內容就沒辦法 詳細打出哪幾篇,理由也隨便掰,反正等等要砍幾篇tllk的文就可以成立罪狀。 等你很爽的去找文章時才發現文章不見了,對吧? 所以你的公告罪狀我可以全部反駁。 : : 你一直強調你看見違規文,打完公告文章還在版上? : 你又在亂引申了 我能確定的只有要發公告時 文章還在板上 : 發現文章已經被刪除是在浸完水桶 要備份文章時 : 這段我重複不知多少次了 你還要擴張解釋 究竟是什麼用意? 請注意你下面這一段內容喔,你明明自己表示過這段話的 ※ 引述《king1 (ccc)》之銘言: : ※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之銘言: : t版主阿 : 是否當使用者自覺文章可能有不適當之處 : 自行刪除了 : 這樣還須要罰嗎? 如果在發佈公告之前刪除 以檢舉文相關規定的精神來判斷 不用處罰 我就是在你公告發佈以前自行刪去的,怎樣? 證據就是你公告後找不到我的文章來刪除。 : 你所謂的常識判斷更是不值一駁 : 當過板主的人都知道從開始發表公告內容 : 到按 K 編輯水桶名單完畢 存檔後水桶生效 需要一段時間 : 而非你所稱公告發佈後就無法刪文 請拿出證據證明我有在你公告後在扁版上推文、噓文、砍文....等動作。 你一向是先砍文再水桶,最後才發公告,我又不是第一天認識你, 不然來找找看啊,扁版上哪位使用者有辦法在公告水桶後推文、噓文、寫文章? 別拿那個被你們提前放出水桶的傢伙當例子,那會更難看。 你所謂的一段時間是用豪秒計算的吧? : 而且我自始至終不知跳針說過多少次 要發佈公告時文還在板上 : 公告發佈後 先去編輯水桶名單 接著要備份文章時才發現被刪除 : 什麼時候說過公告發佈出來後 我確認過文章還在板上? 現在是打算栽贓我是因為看到公告後去刪文嗎? 我要是真的想這麼做,我不會把全部的文都砍了嗎?幹嘛只砍一篇? : 公告按 S 發佈出來後 下一件事情就是編輯水桶名單 : 因為扁板的水桶期間計算是以公告存檔時間來計算 : 接著才是備份文章 備份完才刪除 話都是你在編,因為系統上水桶起始時間是公告存檔時間,所以你現在就能 隨便扯我是利用公告到編輯水桶名單之間刪文嗎? 要做到這種事情有多難你知道嗎? BBS系統一定要跳出去再跳進來才會看見新文章,也就是你告訴大家tllk有那麼厲害 可以第一時間看見你的公告,搶在你水桶前刪文? 最好是有這麼豪小的事情,明明就是我在你公告前已經自己刪文,看到公告才覺得 莫名其妙的。 : 從頭到尾我說過多少次 是在備份文章時才發現該文已經被刪除? : 如果那篇文章在我處理檢舉文之前被刪 : 我為什麼知道有那篇文? 還會去 ALLPOST 備份回來? : 這才是常識推論吧 喂喂,前面你自己說過處理流程耶,剛剛不是說是公告後、水桶、刪文嗎? 處理檢舉文已經在公告之後了耶... 按照你的說法(雖然我極度不贊同) 我發檢舉文→你發公告→水桶→備份(不見了?)→處理檢舉文→看到我發的三篇文? 明明你的公告是在處理檢舉文之前耶。 : 後面那堆都是你的推論 早就說過我沒時間也沒義務陪你在這裡耗 : 討論至此 兩件事情是已經越辯越明的: : 1. 備份 1114 篇的內文與你舉出的「原文」 內文三行完全一致 : 可見你確實在扁板發過那篇文 目前爭執點只剩下你究竟何時自刪(依你所述) : 我認定是在確認你違反板規發佈公告到你的水桶生效之間(按K編輯後並存檔) : 你認定是在你發佈檢舉文之前 : 我手上的證據是從 ALLPOST 備份回來的文章 : 如果小組長認為備份回來的文章不能作為憑證 相關處分會立即修正 按你這種凹法,以後扁版你怎麼罰人都行啊。 反正只要發篇公告,再去allpost拉文,指稱扁版上使用者已經消失的文章是在 發佈公告到你的水桶生效之間,就可以罰啦。 你現在是在欺負PTT系統沒有顯示刪文時間嗎? : 2. 備份的 1114 與 1117 篇 經比對後可以確認三行隻字未差 : 而 1114 篇是我從 ALLPOST 備份回來的 你也承認確實發過該文 : 卻來組務這裡宣稱我編造證據 入你於罪 : 假設該文為你自刪 ALLPOST 備份回來的就是刪除後的存證 : 除了刪文時間點爭議外 1114 篇確實為你發佈之原文 何來編造之事? 我發的文已自砍,你無法從扁版(你的轄區)取文,到allpost拿文聲稱是從扁版 取文,這不是自編嗎? : 針對本案 我的回應以這篇為終點 之後任何人所提內容皆不再回應 : 待小組長裁定結果出來後 相關處分會依據結果修正 -- 本簽名檔含有18禁連結,請自行下載 如果無法連結或下載失敗,請聯絡您的系統廠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4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