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之銘言:
: ※ 引述《tllk (天氣好熱啊)》之銘言:
: : ^^^^^^^^^^^^^^^^^^^^^^^^^^^^
: : 你總算正面承認文章是我自刪,對嗎?
: : 我都已經自刪,請問為何拿已經不存在的東西水桶我?
: 因為你宣稱已經自刪的時間點根本不對
: 如果你在發佈檢舉文之前已經自刪 我怎麼可能會在處理檢舉文時
: 才注意到有那三篇?
怎麼又把時間的基準點提到我發的檢舉文?
重點是我在你公告前就早已自刪,你管我發幾篇檢舉文,不要模糊焦點,也請勿跳針。
況且你能證明因為看到我的檢舉文才注意到我的違規文嗎? 能嗎? 叫上帝把你的大腦
資訊挖出來給大家看嗎?
: 你自己舉出被水桶公告跟檢舉被駁回的時間只差了兩分鐘
: 不正好證明我是處理檢舉文那個時間點才看到你的文章?
你的意思是你處理我的檢舉文=你上ptt的一瞬間?
為什麼我不能合理懷疑你早就看見,但是放著不處理,等到看到我的檢舉文不爽,
先打一篇公告水桶後,再處理檢舉文?
因為全憑前面看過的印象,所以內容就沒辦法
詳細打出哪幾篇,理由也隨便掰,反正等等要砍幾篇tllk的文就可以成立罪狀。
等你很爽的去找文章時才發現文章不見了,對吧?
所以你的公告罪狀我可以全部反駁。
: : 你一直強調你看見違規文,打完公告文章還在版上?
: 你又在亂引申了 我能確定的只有要發公告時 文章還在板上
: 發現文章已經被刪除是在浸完水桶 要備份文章時
: 這段我重複不知多少次了 你還要擴張解釋 究竟是什麼用意?
請注意你下面這一段內容喔,你明明自己表示過這段話的
※ 引述《king1 (ccc)》之銘言:
: ※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之銘言:
: t版主阿
: 是否當使用者自覺文章可能有不適當之處
: 自行刪除了
: 這樣還須要罰嗎?
如果在發佈公告之前刪除 以檢舉文相關規定的精神來判斷 不用處罰
我就是在你公告發佈以前自行刪去的,怎樣?
證據就是你公告後找不到我的文章來刪除。
: 你所謂的常識判斷更是不值一駁
: 當過板主的人都知道從開始發表公告內容
: 到按 K 編輯水桶名單完畢 存檔後水桶生效 需要一段時間
: 而非你所稱公告發佈後就無法刪文
請拿出證據證明我有在你公告後在扁版上推文、噓文、砍文....等動作。
你一向是先砍文再水桶,最後才發公告,我又不是第一天認識你,
不然來找找看啊,扁版上哪位使用者有辦法在公告水桶後推文、噓文、寫文章?
別拿那個被你們提前放出水桶的傢伙當例子,那會更難看。
你所謂的一段時間是用豪秒計算的吧?
: 而且我自始至終不知跳針說過多少次 要發佈公告時文還在板上
: 公告發佈後 先去編輯水桶名單 接著要備份文章時才發現被刪除
: 什麼時候說過公告發佈出來後 我確認過文章還在板上?
現在是打算栽贓我是因為看到公告後去刪文嗎?
我要是真的想這麼做,我不會把全部的文都砍了嗎?幹嘛只砍一篇?
: 公告按 S 發佈出來後 下一件事情就是編輯水桶名單
: 因為扁板的水桶期間計算是以公告存檔時間來計算
: 接著才是備份文章 備份完才刪除
話都是你在編,因為系統上水桶起始時間是公告存檔時間,所以你現在就能
隨便扯我是利用公告到編輯水桶名單之間刪文嗎?
要做到這種事情有多難你知道嗎?
BBS系統一定要跳出去再跳進來才會看見新文章,也就是你告訴大家tllk有那麼厲害
可以第一時間看見你的公告,搶在你水桶前刪文?
最好是有這麼豪小的事情,明明就是我在你公告前已經自己刪文,看到公告才覺得
莫名其妙的。
: 從頭到尾我說過多少次 是在備份文章時才發現該文已經被刪除?
: 如果那篇文章在我處理檢舉文之前被刪
: 我為什麼知道有那篇文? 還會去 ALLPOST 備份回來?
: 這才是常識推論吧
喂喂,前面你自己說過處理流程耶,剛剛不是說是公告後、水桶、刪文嗎?
處理檢舉文已經在公告之後了耶...
按照你的說法(雖然我極度不贊同)
我發檢舉文→你發公告→水桶→備份(不見了?)→處理檢舉文→看到我發的三篇文?
明明你的公告是在處理檢舉文之前耶。
: 後面那堆都是你的推論 早就說過我沒時間也沒義務陪你在這裡耗
: 討論至此 兩件事情是已經越辯越明的:
: 1. 備份 1114 篇的內文與你舉出的「原文」 內文三行完全一致
: 可見你確實在扁板發過那篇文 目前爭執點只剩下你究竟何時自刪(依你所述)
: 我認定是在確認你違反板規發佈公告到你的水桶生效之間(按K編輯後並存檔)
: 你認定是在你發佈檢舉文之前
: 我手上的證據是從 ALLPOST 備份回來的文章
: 如果小組長認為備份回來的文章不能作為憑證 相關處分會立即修正
按你這種凹法,以後扁版你怎麼罰人都行啊。
反正只要發篇公告,再去allpost拉文,指稱扁版上使用者已經消失的文章是在
發佈公告到你的水桶生效之間,就可以罰啦。
你現在是在欺負PTT系統沒有顯示刪文時間嗎?
: 2. 備份的 1114 與 1117 篇 經比對後可以確認三行隻字未差
: 而 1114 篇是我從 ALLPOST 備份回來的 你也承認確實發過該文
: 卻來組務這裡宣稱我編造證據 入你於罪
: 假設該文為你自刪 ALLPOST 備份回來的就是刪除後的存證
: 除了刪文時間點爭議外 1114 篇確實為你發佈之原文 何來編造之事?
我發的文已自砍,你無法從扁版(你的轄區)取文,到allpost拿文聲稱是從扁版
取文,這不是自編嗎?
: 針對本案 我的回應以這篇為終點 之後任何人所提內容皆不再回應
: 待小組長裁定結果出來後 相關處分會依據結果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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