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nfu (SAM)》之銘言:
恕刪
: 舉例說來,
: mafa閣下您在politictemp版的236號文章里,
: (出門左轉就能找到,別刪掉喲)
: 也曾兩次使用"白痴文章"的說法!
: 請問您是在指稱兩岸版有版友是白痴嗎??
: 我現在投訴mafa版主你在該篇文章中攻擊版友是白痴,
: 您承認嗎?
: 我現在為此要求您向兩岸版上的版友道歉,
: 您會同意嗎?
: 您顯然不會同意,因為您自己清楚地知道"白痴文章"是對事不對人的說法!
: 自己都習以為常隨意使用,認為是對事不對人的文法,
: 有什么理由要求別人不能使用呢???
: 真的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嗎?
看到現在請恕我插個話
在我看來邏輯或文章不會"白痴",運用或發表的使用者才可以被人用白痴二字形容
因此在我來說,我認為使用這種字眼可以被認定為針對使用者
以您舉的mafa版主發表在politictemp版的文章為例
就算他否認,我也會認為他就是指稱兩岸板發表某些文章的使用者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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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不會因此處份mafa版主或要求他道歉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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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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