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arevan (有情有義流浪漢)》之銘言:
: ※ 引述《bilibala (bu)》之銘言:
: : 板主要不要順便解釋一下你接受檢舉卻不處理?
: : 我檢舉了 beash 罵人沒水準,只看到你在那整段檢舉底下編輯個已受理,
: : 然後就再也沒做任何處理了,你要批次處理檢舉沒關係,可是總是漏掉某
: : 些顏色傾向的人,實在是很難讓人信服啊!
: : 順便一提,當人家舉出這些也是挑釁的東西時,你已經看到了要不要處理
: : 一下,還是非要去你的檢舉區檢舉才行?
: 針對[beash 罵人沒水準]
: 關於這個檢舉不受理
: 因為單一次說別人沒水準不能算是人身攻擊
: 除非他一犯再犯,並且造成閱讀上的困難才有受理的空間
: (例如一直狂推文說別人沒水準)
所以說,罵人沒水準算不算人身攻擊,
還得要先評估一下罵了幾次,或造成閱讀上的困難,才算?
馬板版主dearevan要不要順便開示一下,
看看說沒水準這件事要說幾次才到達犯規條件?
麻煩馬板版主dearevan不要再硬凹了,很難看。
: 針對magecandy的推文以及dannyxx的回文
: 我本人主觀認定沒有挑釁對方的用意
: 另外請參閱dannyxx的回文解釋部分
那種硬凹文也算啊?
那我也可以硬凹啊。
我也可以硬凹說我講的玩弄是在描述我的心情,
描述我有如敦敦長者一般因為看到dannyxx人問政績他答支持率,
想說是個BBS新手或電腦新手,所以這才會出於長者愛護幼者之心,
稍稍指點了他一下,只是我這人又不喜歡讓別人以為我在教訓弱者沒有能力,
我也怕被教訓的弱者心中留下陰影,所以這個教訓以玩弄兩字代替,
畢竟就有如長者與兒女之間的戲耍一般,故以玩弄代替,
而,沒有任何挑釁之意。
這樣的硬凹你接受嗎馬板版主dearevan?
這樣的解釋符合馬板版主dearevan你的麻糬標準嗎?
: 此外,被檢舉者有沒有達到犯規標準,並不會因為他的立場來作決定
: 此部分可查馬版精華區檢舉備分,未達犯規標準者各有其立場!
誰管你那麼多。
請馬板版主dearevan搞清楚狀況,
每一件檢舉案都是case by case,你過往的所作所為不能證明什麼,
你唯一可以依據的,是你馬板版主dearevan自己定下的版規,
而我也懶的報復啥的,正如我先前所言,我要報復找的是檢舉的那個人,
輪不到其他人,所以你也不罷在那邊瞎猜啥有的沒的,
量出你的標準,證明你不是標準如麻糬,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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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に何も問うてもないし,求めてもない.
何も答えてもないし,主張もしてな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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