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扁板精華區 z-2-1-10 有關於對人不對事的規定
1.發表文章時,對事不對人為最高原則,任何針對版友個人自身的批評內容、私
人事務,都在嚴格禁止之列,包括推文也在管制範圍之內。
(ex:當你覺得看到一篇謬論時,版主可以接受你批評他文章寫的很爛,並且最
好附上為什麼會有這種看法的理由。但是你不能問候他腦袋是不是有問題
,這就是屬於人身攻擊。)
不過沒有明確寫入目前的置底板規中,因此可能容易被忽略
謹此道歉
關於"保皇派"一辭 我再次確認該推文後
確定該推文是針對前一個推文者 也是該篇發文者aleeon而非其文章
→ aleeon:謝謝 你隨意 221.169.196.186 12/14 15:04
噓 QQGirl:真的是標準的保皇派 61.228.240.38 12/14 16:11
因此對人不對事的部分是成立的
但是保皇派一辭又非具有明顯攻擊意味
因此只用警告來提醒QQGirl推文請不要針對板友
有些用詞可能表面看起來沒有攻擊意味 例如18% x迷 x信徒
但是卻會造成被指責者的不高興
因此對於該類即使是模糊或意思隱晦不明的用詞
板主還是會稍微提醒使用者盡量避免使用
"保皇派"也是該類用詞
※ 引述《QQGirl (死宅男快滾)》之銘言:
: 本人因a-bian版第17805篇之推文而被版主於版面公開警告一次
: 理由是: 1.對人不對事
: 2.人身攻擊
: 關於這支警告 基本上原本沒有太大的感覺
: 也基於尊重版主的理念先與該版版主ittt以信件溝通
: 在去函與ittt版主溝通之後,得到之回應如下:
: 1.對人不對事 < 這很明顯
: 2.人身攻擊 < 如果對方不接受你對他的說法則成立
: 以上為ittt版主回覆之內容 恕本人無法接受如此自由的自由心證法
: ittt版主的第一點回應: 指稱我對人不對事
: 我看了兩次的版規 大概是我眼拙 暫時沒有找到有關"對人不對事"處置辦法
: 另外 怎麼才算對人? 我推文的該篇文章 我認為內容即是保皇派的文章
: 這樣就叫做"對人"而不是"對事"? 我針對的是該網友發言的"內容"
: ittt版主的第二點回應: 只要對方不接受我對他的說法, 人身攻擊則成立
: 那麼請問一下 版主這個職位是做什麼的? 人身攻擊的成立這麼簡單
: 那麼 有人檢舉我人身攻擊 我想我也可以在版上"反檢舉"吧!
: 因為我不接受他對我"人身攻擊"的這項指控呀!
: 保皇派算是人身攻擊? 這跟台灣有沒有皇帝有什麼關係?
: 要有"皇帝"才能有"保皇派"這個形容詞嗎?
: 還是說 要改成"保總統派"就沒問題了???
: ittt版主說 因為"保皇派"這個用詞攻擊意味不明顯
: 所以不水桶處份 只給予警告一支來提醒本人
: 在我看來 一切都只是版主的自由心證罷了 不是嗎?
: 另外 ittt版主的解釋文也很令人玩味
: 請問 "保皇派"的保皇二字 哪裡有貶低的意味?
: 跟"造反派"的造反二字相比 何者才是有"負面"的意思?
: 罵來罵去? 保皇派是罵人嗎?
: 請小組長處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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