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 引述《genough (尋)》之銘言:
: : 昨日關於高鐵討論串
: : 本人與其他版友相關討論之文章
: : 所有文章並未有下列之行為
: : 1. 改名
: : 2. 言詞不當並攻擊其他使用者
: : 3. 群體攻擊
: : 而版主刪除相關證據並且亂給水桶
: : 故在此向小組長申訴
: 以板主提供之證據來說閣下的確言詞不當並攻擊其他使用者
: 板主行事無不當之處,此事就此終結,若有異議,請向群組長尋求救濟
關於本案 本人對於組長處理之態度 感覺略顯粗糙
關於各版版主對於使用者之態度相關標準 煩請組長具體回應 列出標準
究竟版主有何行為應視為針對特定使用者 或針對特定立場 利用主場優勢
組務在此方面似乎ㄧ向沒有判斷之標準 造成使用者往往申訴不能得到合理之回應
再者關於 組務之立場 是以保護使用者權益為優先 抑或 保護版主為優先 也應
有具體之說明 相信這對申訴案件之處理將有具體之幫助
其次關於罪名成立部份 也請組長具體回應
首先
改名之說 自始自終 所有文章並未出現改名之說
言詞不當並攻擊其他使用者之部分 組務是否確實閱讀完畢當事人兩造說法
版主所謂之證據 "吃x"部分 本人從未說明 何物為x "洨"之ㄧ說 乃是版主
自行臆測之部分 請問組長 版主個人臆測之辭是否為組長所認定之證據?
關於雙方所執之詞 是否有証據採信不對稱之問題 請組長具體回應
再者 如果臆測之部分 可為組長所謂證據 那麼請問組長 版主於組務版中
所言" 我 x genouh 你娘 "之部分 又該做何解釋
此部份已可證明版主 對於使用者態度之不友善
組長ㄧ向強調是站在保護使用者權利之立場
而今觀之似乎與組長實際處理申訴之態度相違背
又組長是否有偏頗於版主 造成版主誤認為組長必定無論如何ㄧ定維護版主
所以無視於使用者之權益 因此對於使用者屢次出言不遜之部分
也希望組長詳加說明
關於本人與其他使用者 討論串之中 有其他版友使用不當攻擊之言詞"藍教徒" 何以版主
執法之時未同時處理 是否有針對之嫌疑 若有 版主是否已觸及組長ㄧ再聲明之
不得利用主場優勢並造成使用者之不利益之立場 以及處罰之不對稱 亦煩請組長說明
而版主於組務版之回應為 請另案檢舉之ㄧ說 實為極為矛盾 本人之權利已為
版主不當限制 如何再為申訴檢舉 而版主在此部分 亦可說是知情 何以沒有做出即時
之處分
關於版主強加立場於使用者 是否有其合理之處 也希望組長做具體為應
此外 關於同一事件應有相同處理之原則 已為現今行政立法之通說 組長是否亦採此立場
對待所有使用者之申訴 亦請組長說明
最後 關於罪名之群體攻擊 更為無稽之談 組長閱讀相關討論之後即可知情
希望組長可以回應以上之相關疑問以及具體做出符合組長曾宣示之相關標準
以昭公信並具體而為的保護使用者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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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enough 來自: 220.137.90.153 (01/11 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