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ilmas1 (品味寂寞入迷中)》之銘言:
: 個人因為認為權利義務不對等緣故(說明見 4135篇)
: 故已提出處理建議
: 就是等 V版主想清楚之後跟我說
: 或是他自行公告如何自律之後
: 我就會用公告方式處理
: 若小組長認為此法過於拖延
: 則可以直接介入我無異議
板主因使用者認可,同僚推薦或上階管理者任命而從小組長手上獲得看板經營權
通過試閱後的板主該做的只有一件事:用被上階管理者認可的方式管好看板
在獲得看板管理權限後板主間並沒有位階高低之分
所謂的先來後到倫理,人情壓力或板務分工默契都只被視為該板"內規"而已
這類內規的重要程度一律低於板主天職:看板管理
組務必須在此建議組內板主群日後好好思考一下:板主天職與看板內規孰輕孰重???
---
組務自身尚未在網上遇到類似問題,所以無法給板主適當的建議,請各位見諒
--
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87.157
※ 編輯: Iamaidiot 來自: 59.115.87.157 (02/26 01:52)
※ 編輯: Iamaidiot 來自: 59.115.87.157 (02/26 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