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nyDog (vivre simplement)》之銘言:
: ※ 引述《shadowpower (mypower)》之銘言:
: : wei的本意應該是 寄信只是提醒 不是必須吧
: : 解禁的必要手續是含有"寄信"這道手續?
所以我說 "寄信只是提醒 不是必須"
若沒寄信 導致自己權力損失 怪誰?
再者 提醒的本意也是體諒版主的辛勞
但不是變相成"分擔"版主的事物
若寄信變成"必須"
那就會變得很奇怪
不寄就不解水桶?
: 版主除了要管理版面秩序,還要整理精華區。
: 等你當過版主以後就知道,不一定能一一記住
: 誰什麼時候被水桶,誰又什麼時候水桶到期。
: 被禁言的使用者自行在時間到後提醒板主解禁,
: 利人利己。
: 所以在一個使用者比較多的討論板塊裡要求被
: 禁言的使用者,在禁言期間屆滿後寫信提醒版
: 主解除禁言,對於版務的運作來說有其必要性。
: 提醒板主解禁,也可以算是第一次權利保護。
: 在沒有做自己該做的權利行為,就急著想要用
: 別的方法「伸張自己的權利」,要求將版主停
: 職,不但這兩者之間沒有關連性,也不合目的
: 性,更沒有權利保護的必要。
: 相同的見解,其實 I 小組長在 2005年即已表
: 示過:「請被禁言的使用者在水桶期限滿了之
: 後寄信給該板的所有板主群並將此信備份,等
: 超過一定期限後仍未被處理再到這邊申請解禁
: 。到時再由小組長發函給該板板主群,若板主
: 群仍不處理則由小組長強制執行。」(參見本
: 版第 15 篇)同時本人也在第 16 篇草擬過一
: 則「提醒解禁信」供版友參考。
: 如果發言前對於本版一些基本的規定能有所了
: 解,同時多爬文,就可以避免不斷地重複前人
: 已經討論過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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