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ilmas1 (品味寂寞入迷中)》之銘言:
: 我是充分討論不是執迷不誤
: 而且你說的都不是理由
: 首先
: 你覺得判決不公沒有先經過和我充分討論和溝通
我請問你一下
有甚麼規定告訴我們
要申訴之前 要先跟版主討論?
再說回來
我不是沒給你機會
我是先PO在KMT版上
誰知道版主忙成這樣。
我先PO在KMT上
是我給你的機會
不是我向組務 申訴前 必須先經的程序義務
少自我膨脹了
: 或版內討論
: 就直接跑來申訴
: 不是更加製造別人理解這些資訊的障礙?
那個文章本來老老實實貼在KMT版上
砍文的人是你
造成KMT版眾要繞個彎才知道版主被申訴的人是你不是我
請勿做賊喊抓賊
: 而且申訴後
: 這就進入 politiclaw 版申訴程序
: KMT 版就更不適合討論了
?
我從頭到尾沒打算在KMT上跟你進行太多爭辯
因為你就是爭議的一方 跟你多說無益
我主張把KMT版上的事實狀態保全住
我們來組務這邊討論
這樣有甚麼困難?
ㄧ個案件 自從進入申訴程序之後
為什麼「單純的事實」就不值得在KMT版上存活下去了?
請你解釋一下為什麼?
: 怎麼可以說怕人家接近資訊產生障礙呢?
: 那為何你不轉貼 Gossiping 版
: 這樣讓人接近這些資訊豈不更方便呢
我拜託你拿出一點格調出來
你這樣像是當KMT版主的人嗎?
你們上次的版主
把KMT版當成「命名版」
你這次 準備把KMT 併版到八卦版下面去嗎?
: ※ 引述《freiheitchou (上山學劍下山收妖)》之銘言:
: : 最後一次回你文了 真是執迷不悟
: : 我問你
: : 摳香港腳是直接摳舒服 還是 穿了馬靴再摳舒服?
: : 大家本來可以直接一望即知
: : 「U版因為處理某件檢舉的某件理由
: : 正在被申訴中」
: : 被U版你這樣一搞
: : 誰被申訴
: : 甚麼事
: : 這些資訊都變得不容易獲知
: : 你無端替這些資訊的取得方式 加了限制
: : 變成要用特定方式才能取得這些資訊。
: : 偏偏今天來看KMT版的人
: : 如果不知道
: : 「誰因為甚麼事情被申訴」
: : 會產生跑去申訴版看的動機的人是有多少?
: : 你無端製造別人接近這些資訊的障礙
: : 本來可以一覽無遺
: : 現在只能看個毛玻璃
: : 這樣是有一樣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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