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blicAffai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uilmas1 (品味寂寞入迷中)》之銘言: : 我是充分討論不是執迷不誤 : 而且你說的都不是理由 : 首先 : 你覺得判決不公沒有先經過和我充分討論和溝通 我請問你一下 有甚麼規定告訴我們 要申訴之前 要先跟版主討論? 再說回來 我不是沒給你機會 我是先PO在KMT版上 誰知道版主忙成這樣。 我先PO在KMT上 是我給你的機會 不是我向組務 申訴前 必須先經的程序義務 少自我膨脹了 : 或版內討論 : 就直接跑來申訴 : 不是更加製造別人理解這些資訊的障礙? 那個文章本來老老實實貼在KMT版上 砍文的人是你 造成KMT版眾要繞個彎才知道版主被申訴的人是你不是我 請勿做賊喊抓賊 : 而且申訴後 : 這就進入 politiclaw 版申訴程序 : KMT 版就更不適合討論了 ? 我從頭到尾沒打算在KMT上跟你進行太多爭辯 因為你就是爭議的一方 跟你多說無益 我主張把KMT版上的事實狀態保全住 我們來組務這邊討論 這樣有甚麼困難? ㄧ個案件 自從進入申訴程序之後 為什麼「單純的事實」就不值得在KMT版上存活下去了? 請你解釋一下為什麼? : 怎麼可以說怕人家接近資訊產生障礙呢? : 那為何你不轉貼 Gossiping 版 : 這樣讓人接近這些資訊豈不更方便呢 我拜託你拿出一點格調出來 你這樣像是當KMT版主的人嗎? 你們上次的版主 把KMT版當成「命名版」 你這次 準備把KMT 併版到八卦版下面去嗎? : ※ 引述《freiheitchou (上山學劍下山收妖)》之銘言: : : 最後一次回你文了 真是執迷不悟 : : 我問你 : : 摳香港腳是直接摳舒服 還是 穿了馬靴再摳舒服? : : 大家本來可以直接一望即知 : : 「U版因為處理某件檢舉的某件理由 : : 正在被申訴中」 : : 被U版你這樣一搞 : : 誰被申訴 : : 甚麼事 : : 這些資訊都變得不容易獲知 : : 你無端替這些資訊的取得方式 加了限制 : : 變成要用特定方式才能取得這些資訊。 : : 偏偏今天來看KMT版的人 : : 如果不知道 : : 「誰因為甚麼事情被申訴」 : : 會產生跑去申訴版看的動機的人是有多少? : : 你無端製造別人接近這些資訊的障礙 : : 本來可以一覽無遺 : : 現在只能看個毛玻璃 : : 這樣是有一樣是不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