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blicAffai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因為AboutBoards版主說 這事你管的所以轉來這問你 想問的問題如下方所說 TonyDog 在 AboutBoards上發表的文章 是否有藉機攻擊個人之嫌 依照AboutBoards的規定 可是要 從嚴判定 想聽聽你的看法 至於為何這麼久才問 那是因為AboutBoards版主遲遲不正面回應 我到現在才知道AboutBoards版上發的事要問你 作者: shadowpower (mypower) 看板: PoliticLaw 標題: 問題 I版主請進 時間: Sun Aug 26 04:33:07 2007 ※ [本文轉錄自 AboutBoards 看板] 作者: shadowpower (mypower) 看板: AboutBoards 標題: [問題] 關於組務規範第三點 時間: Thu Aug 23 01:16:43 2007 請問 板上的文章 5191篇 4/02 TonyDog R: [證據] 小組長Iamaidiot怠職 是否違反組務規範的第三點 利用說明機會 攻擊別人 -- 該篇我認為有接機攻擊個人的文章 ※ 引述《TonyDog (vivre simplement)》之銘言: 謹致群組長及小組長: 謹依群組長之通知前來說明。以下依三部分說明之。 一、事件之整理。 二、相關證據。 三、答辯。 一、先把整件事情作一個時間上的整理。 2007. 02 12 我在 PoliticLaw 版發文反對 shadowpower 鼓動他人鬧版, 明明是可以在版上討論的事情,但 shadowpower 卻故意發 一封騷擾信到我的信箱。(證據一) 2007. 02 12 因此我回信請 shadowpower 不要寄信騷擾我。(證據二) 2007. 02 12 但是 shadowpower 又發一封信來惡意騷擾。(證據三) 2007. 02 12 因此我再回一封警告 shadowpower , 再惡意騷擾我將檢舉。(證據四) 2007. 02 12 沒想到明明是 shadowpower 亂發騷擾信,但我還沒檢舉, 他卻已經先去 violation 上面惡人先告狀了。 參見該版第 4533 篇。 2007. 02 13 我到 violation 版檢舉 shadowpower 發騷擾信。(證據五) 2007. 02 15 在 PoliticLaw 發現 shadowpower 發了一則早已經討論過的問題, 便在版上予以回覆。並且,因為不欲上述其行為再度發生, 故最後附註,希望一切在版上討論就好,不要發騷擾信來, 也不要明明是自己先寄騷擾信,還有臉去惡人先告狀。(證據六) 2007. 03 03 從這天開始, shadowpower 開始到八卦版上狂噓我的文章, 天天噓文,只要我發一篇,他就連續狂噓一篇。 2007. 03 15 經我檢舉, shadowpower 被水桶。 (以上之文章已被刪除,但我保留有與板主通信之信件可供佐證) 2007. 03 15 shadowpower 心有不甘,遂到 PoliticLaw 版, 回頭吵二月十五發生的事情。 (參見該版第 4185 篇 I 小組長之回覆) 2007. 03 16 violation 版判決我的回信不成立信件騷擾。 2007. 03 25 violation 版判決 shadowpower 的回信內容不成立信件騷擾。 2007. 03 31 shadowpower 仍不甘心,再至 AboutBoards 版吵, 稱「小組長Iamaidiot怠職」。 二、相關證據 證據一: 作者 shadowpower (mypower) 標題 Re: [申訴] 扁版的版主frozenblue不當處置 時間 Mon Feb 12 02:50:46 2007 ─────────────────────────────────────── 你是沒看文章就亂回嗎? 版主自己定義 "說別人文章是廢文"是人身攻擊的 還是你想說 只有版主有權力認定文章是不是廢嗎? ※ 引述《TonyDog (vivre simplement)》之銘言: : ※ 引述《shadowpower (mypower)》之銘言: : : 扁板板規1.5 : : 17.無討論價值之廢文 — 砍,視情節記劣文 : : 無討論價值之廢文定義為: : : 無事實根據、純粹情緒發洩、臆測幻想、紮稻草人、整篇謾罵等類型文\ 章。 : : 好個人身攻擊的板規 XD : 又來一個糾眾想要擾亂看板秩序的。 : 看板越亂,這類的越高興。 不要把自己的想法套在別人身上 : 把維持看板秩序的版規搞掉,這類的就更高興了。 搞掉的是版主自己 : 想做什麼?大家都看得很清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181.7 證據二 作者 TonyDog (vivre simplement) 標題 Re: [申訴] 扁版的版主frozenblue不當處置 時間 Mon Feb 12 03:28:54 2007 ─────────────────────────────────────── 以後請不要寄信來騷擾,謝謝。 ※ 引述《shadowpower (mypower)》之銘言: : 你是沒看文章就亂回嗎? : 版主自己定義 "說別人文章是廢文"是人身攻擊的 : 還是你想說 只有版主有權力認定文章是不是廢嗎? : ※ 引述《TonyDog (vivre simplement)》之銘言: : : 又來一個糾眾想要擾亂看板秩序的。 : : 看板越亂,這類的越高興。 : 不要把自己的想法套在別人身上 : : 把維持看板秩序的版規搞掉,這類的就更高興了。 : 搞掉的是版主自己 : : 想做什麼?大家都看得很清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2.234.73.133 證據三 作者 shadowpower (mypower) 標題 Re: [申訴] 扁版的版主frozenblue不當處置 時間 Mon Feb 12 03:29:52 2007 ─────────────────────────────────────── 你也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181.7 證據四 作者 TonyDog (vivre simplement) 標題 Re: [申訴] 扁版的版主frozenblue不當處置 時間 Mon Feb 12 03:34:04 2007 ─────────────────────────────────────── 您再寄信來騷擾,我就去申訴。 特此敬告。 ※ 引述《shadowpower (mypower)》之銘言: : 你也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2.234.73.133 證據五 作者 TonyDog (vivre simplement) 看板 Violation 標題 [檢舉] shadowpower 信件騷擾 時間 Tue Feb 13 07:12:02 2007 ─────────────────────────────────────── * * * * ~ * * ** ˙ο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ο ☆ * * * * ~ * *~ ψCAMILLECHOU ξ**~ * * ~ * ˙ ∴ξ   ╭═════════════════════════════════╮ ψ 檢 舉 人︰ TonyDog ψ 被檢舉人︰ shadowpower ψ 檢舉事由︰ 我請 shadower 不要一直寄信來騷擾,但是他還是一直寄 ψ 檢舉說明︰ 我在 PoliticLaw 版發文反對 shadower 鼓動他人鬧版, 結果 shadower 就發一封信到我的信箱。(證據一) 因此我回文請他不要寄信騷擾我。(證據二) 但是他又發一封信來惡意騷擾。(證據三) 因此我再回一封警告他,再惡意騷擾我將來檢舉。(證據四) 沒想到剛剛發現他已經在上面惡人先告狀了。 請注意信件的時間發文先後,第一篇騷擾信是誰發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2.234.73.133 證據六 作者 TonyDog (vivre simplement) 看板 PoliticLaw 標題 Re: [討論]可否將forzenblue直接停職? 時間 Thu Feb 15 04:58:26 2007 ─────────────────────────────────────── ※ 引述《shadowpower (mypower)》之銘言: : wei的本意應該是 寄信只是提醒 不是必須吧 : 解禁的必要手續是含有"寄信"這道手續? 版主除了要管理版面秩序,還要整理精華區。 等你當過版主以後就知道,不一定能一一記住 誰什麼時候被水桶,誰又什麼時候水桶到期。 被禁言的使用者自行在時間到後提醒板主解禁, 利人利己。 所以在一個使用者比較多的討論板塊裡要求被 禁言的使用者,在禁言期間屆滿後寫信提醒版 主解除禁言,對於版務的運作來說有其必要性。 提醒板主解禁,也可以算是第一次權利保護。 在沒有做自己該做的權利行為,就急著想要用 別的方法「伸張自己的權利」,要求將版主停 職,不但這兩者之間沒有關連性,也不合目的 性,更沒有權利保護的必要。 相同的見解,其實 I 小組長在 2005年即已表 示過:「請被禁言的使用者在水桶期限滿了之 後寄信給該板的所有板主群並將此信備份,等 超過一定期限後仍未被處理再到這邊申請解禁 。到時再由小組長發函給該板板主群,若板主 群仍不處理則由小組長強制執行。」(參見本 版第 15 篇)同時本人也在第 16 篇草擬過一 則「提醒解禁信」供版友參考。 如果發言前對於本版一些基本的規定能有所了 解,同時多爬文,就可以避免不斷地重複前人 已經討論過的問題了。 -- 另,請 shadowpower 有意見直接在版面上發言就好。 不要再一直寄騷擾信到我信箱。更不要到 violation 版惡人先告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2.234.73.133 三、答辯 (一) 關於指陳 shadowpower 「不要再一直寄騷擾信到我信箱」一節。 雖 Violation 版判決 shadowpower 之行為不違規, 但不表示 shadowpower 沒有發信件來騷擾。 因為 Violation 版判決之標準係以「信件內文尚未達到毀謗侮辱」為準, 在本人表示不欲其寄信騷擾之後, shadowpower 仍不斷寄信來騷擾則為事實。 (參見證據一、證據三。) (二) 關於指陳 shadowpower 「不要到 violation 版惡人先告狀」一節。 此行為則為確切之事實。 shadowpower 先發信件來騷擾, 且在本人告知不欲收到其騷擾信之後,又再寄信來騷擾。 之後,更到 violation 版上去誣指本人寄信騷擾他。 shadowpower 先寄信來騷擾,卻還先至 violation 版反咬我騷擾他之行為, 有證可稽。 (三)至於為何其遲至數個月後才又來爭執?乃為報復在八卦版上被水桶之故也。 shadowpower 其行為如何,從整件事的脈絡來看應該已經很清楚了。 其他便不再說明。其意圖即在於利用不斷騷擾與糾纏的手段, 達成其報復之目的。越與其糾纏,越中其計。 以上說明至此。有勞小組長及群組長公正裁斷。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2.234.73.133 shadowpower:轉錄至看板 PttLaw 04/10 03:24 ※ 編輯: shadowpower 來自: 61.223.226.89 (08/26 0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