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nnyxx (故地重遊)》之銘言:
: ※ 引述《mathbug (頂哇子 VS 哈巴子)》之銘言:
: : ^^^^^^^^^^^^^^^^^^^^^^^^^^^
: : 說謊要打草稿
: : 1. 我第一次問是因為前後檢舉皆已處理 偏偏我的檢舉沒被處理
: : 於是有以下第一次詢問:(在推文中)
: ok 是再二 是兩天中一連問了兩次
: 鑑於的閣下的經歷 其實再二跟再三沒有多少差異 問題是你的態度 不是沒有回答
: 而是回答了你沒在聽又再問 問了又要質問板主的誠信
: mathbug 第一次提問: "請問板主我的檢舉案處理了沒?"(回答:一週內會有公佈)
: mathbug 第二次提問: "版主有沒有兩套標準?為什麼不處理我的檢舉?"
: 我都還沒公佈 就急著一再質問板主
: 小弟上任剛好滿月 亦對檢舉案處理狀況發過四次的公開報告(每週一次)
: 閣下是否都沒看到? 沒看到現在就可以去翻查紀錄 有看到就是明知故問了
: 希望你是前者 只是純粹不了解的冒失 而不是故意找板主的碴
: : 在你的回答中〝一週內會有公佈〞有你寫的第一點說明嗎?
: : 你的回答中〝一週內會有公佈〞有清楚嗎?
: 同上
: 我無需要對每個人一直詳細解釋 既然已有一週的承諾
: 就不需要對每個人都一直宣示同一件事 維持慣例一致性就好
: : 2. 我第二次問也是因為你持續不處理,卻接著處理別人的檢舉(都是竄改名號)
: : 於是有以下第二次詢問:(在推文中)
: 同一問題
: 已作解答 是閣下沒去了解檢舉流程 不是不處理 而是你沒法理解板主的處理流程
: 第一篇文我已有充份解答 現在又重申一遍:「受理案件會即時宣判罰則
: 其餘不受理案件至少每週會 作一次性作公開報告」 你所檢舉之事列入不受理案件
: 不會即時公佈 但會在七天內公佈不受理原因 就是這樣而已
: : 3. 為了不讓問題失焦,你願意說說看為什麼理由可以駁回嗎?
: 同一問題 我需要重申多少遍? 我的作業流程就是:所有駁回案件 皆在每週
: 公開報告中作一次性說明(這是不想板面都是檢舉相關的公告) 提早說明並非不可
: 可是我不想因你而開先例 反正也是幾天的時間
1. 你通篇就是假設mathbug(本人)知道你已經審查完畢 <- 請問你什麼時候說過?
並 不受理〝我檢舉的案件〞 <- 請問你什麼時候說過?有說過第二次嗎?
並〝按照慣例〞受理案件即時宣佈罰則 不受理案件每週皆作一次性 公開的報告
<- 請問你什麼時候說過?有說過第二次嗎?
2. 身為版主,所謂〝不教而殺謂之虐〞;亦即傳統社會中,管理者對於大眾只有兩種
互動:命令與懲罰。「我叫你做什麼,你就做什麼!」管理者對於自己的命令不需
太多解釋,大眾如果膽敢忤逆,立刻施以懲罰。
<- 當你沒解釋時,連你說〝再二〞向mathbug說明/解釋,都有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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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同樣一句話,為了不讓問題失焦,你判別人竄改名號,卻不受理我的檢舉
有沒有兩套標準?這個是本案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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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紅衫軍? 反貪腐紅衫軍
欲脫之罪 何患無辭? 遇馬則捧
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 遇扁則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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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thbug 來自: 123.195.39.190 (09/15 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