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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nnyxx (故地重遊)》之銘言: : ※ 引述《mathbug (頂哇子 VS 哈巴子)》之銘言: : : 1. 你通篇就是假設mathbug(本人)知道你已經審查完畢 <- 請問你什麼時候說過? : : 並 不受理〝我檢舉的案件〞 <- 請問你什麼時候說過?有說過第二次嗎? : : 並〝按照慣例〞受理案件即時宣佈罰則 不受理案件每週皆作一次性 公開的報告 : : <- 請問你什麼時候說過?有說過第二次嗎? : 以上那些話都是說給小組長聽的 讓小組長了解板主的作業程序 不是給 mathbug 聽的 : 你只怪板主處理別人的檢舉案 不處理你的 你卻不知道板主的作業程序 : 由於 mathbug 不了解板主的作業程序而引致的誤會 這點並不能全怪你 : 事實上 我告訴你一週內會公佈 讓你錯誤解讀成一週內會判他水桶 : 這點或許我亦有責任 因此 我願意收回那個口頭警告 不過 條件就是你同樣要收回 : 質疑板主公正與誠信那句話 既然有此誤會 現在就已經解釋清楚 純粹是作業流程: : 受理案與不受理案非同步公佈(處理) 引致的誤解 既然你已清楚來龍去脈 還有沒有 : 要申訴? 沒有的話此事就此終結 : : 2. 身為版主,所謂〝不教而殺謂之虐〞;亦即傳統社會中,管理者對於大眾只有兩種 : : 互動:命令與懲罰。「我叫你做什麼,你就做什麼!」管理者對於自己的命令不需 : : 太多解釋,大眾如果膽敢忤逆,立刻施以懲罰。 : : <- 當你沒解釋時,連你說〝再二〞向mathbug說明/解釋,都有疑慮 : : ^^^^^^ : 這一點我得提出抗議 你在此事中 並沒有受到限制權利或禁權 何來殺?何來虐? : 這是有點無限上綱了 kmt 的板主非不能溝通 板友對板務或檢舉案相關的疑惑 : 一個月以來我在板上亦詳答數篇 加上私人信件 回答次數亦不下十次 幾乎有問必答 : 我對你的不滿 只有一個 就是問問題沒有一次問完 第一次問我處理進度 我就簡略回答 : 了你 我認為你已明白 你亦沒有追問 結果是原來你訊息接收錯誤 第二 當你第二次提 : 問時 衝口就是一句"板主是不是雙重標準" 你沒搞清事情前 就對本人妄下批評 : 我很不以為然 因此就終止與你的對話 就是這樣 或者這起因於一個誤會 而導致後續的 : 互動不良 但互相尊重仍然是需要的 即使你心裡在幹譙板主 但表面上還得尊重一下對方 : 提外話 你為何不繼續選dpp板主? 我還蠻贊成你找個政治板的板主當 嚐一下被砲轟的 : "滋味".. : : 3. 同樣一句話,為了不讓問題失焦,你判別人竄改名號,卻不受理我的檢舉 : : 有沒有兩套標準?這個是本案焦點 : 照正常程序 明天就會說明駁回原因 也不差這一天的時間 我的原則就是不想為此開先例 : 駁回案每週公佈一次的原意 是匯集所有案件一次性說明 : 是避免板面上充積檢舉相關的公告 此慣例都已作了一個月了 人人均是如此處理 : 你也沒受到等差待遇 也不能作個申訴就可以獲得特殊待遇 不然我作這慣例意義何在? : 這點我是十分堅持 所以無需再費唇舌 如果怕我吃案 : 其實也不會笨到只托延這兩三天 況且有那麼多隻眼睛再看 : 既然在 kmt 板及組務板都有作公開保證 : 你是在擔心什麼? 也不用擔心焦點啦 焦點明天就會出現 : 你願意配合板主的原則 安靜等到明天 結果就會出來 到時你不滿意才來申訴 : ok? 根據你在KMT版的說明(如下): 以上經查 Z板主所作的「即時新聞板標」 皆剪裁自各大報「新聞標題」 查近日新聞中 確有"啥米碗糕總統"這一標題 並非私自竄改名號 因此案件駁回 請問d版主: 1. 本申訴針對〝碗糕總統:中華民國是什麼碗糕〞 <- 如果有這一句,有聯結嗎? 如果沒有,是否為個人竄改名號而非「新聞標題」? 2. 在本案中‧如果沒有聯結‧是否為明顯的護航行為,雙重標準? 3. 如果有聯結,版規是否有《引述報章雜誌》(or 新聞標題?)則不受版規限制? A. 甚至於貼文時不需要附上聯結 B. 文字可以自由組合,不需要為原標題 <- 版規如果沒有這條,是否為護航行為,雙重標準? -- 司法紅衫軍? 反貪腐紅衫軍 欲脫之罪 何患無辭? 遇馬則捧 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 遇扁則反 -- ※ 編輯: mathbug 來自: 123.195.39.190 (09/17 0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