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何謂雙重標準:
什麼叫雙重標準?雙重標準在那裡?你拿別人使用"馬天使" "馬小狗"(將狗名用在人身上)
的案例檢舉z板主 我就告訴你兩者並不相同 前者乃使用者擅改名號 後者乃是引述自報
章標題 請檢舉相關人員舉出有那個案例因為引述報章標題 因而受到處罰?(不要拿那些
路邊不受監管的網誌 沒正式發行的的網報 讀者投搞及品質低落的論壇來作例子)
沒有的話 就是沒前例可援 既沒前例可援 板主的裁決就是依從慣例 不具有雙重標準的
客觀證據
2.護航與執行職務:
什麼叫護航? 只要我沒判同僚水桶就叫護航是吧 對 以我的身份及立場 除非大義滅親
不然我說什麼都有人不滿意 都會有人說護航 那就護航吧 但既然你在我輪值時提出檢
舉 我就不得不處理 你亦得遵重我的行事作風及作業流程 由始至終 你並沒有對板主
有絲毫的尊重 動輒批評板主的公正 過份擴張自己的權力 我只想說檢舉整個過程 我
與z板主沒作任何私下溝通 u板主都亦沒有介入 當事人z板主一直避嫌 放任我處理此案
我雖感尷尬 但亦盡量作出最客觀的判決 請問 mathbug 閣下又是以什麼立場
來質疑板工的裁決? 你的權益受到了什麼損害? 整件事中 你一沒被禁權
二沒因為竄改名號而受處分的紀錄 就是單單因為告人不遂而在KMT板及組務板
不斷質疑板主 在組務把板主群當成犯人來審判 並根據你在組務板的過份活躍程度
你是否過度擴張自已的權力? 過份引伸你的自身立場的觀點?
3.申訴的正當性:
在我理解中 組務應該是給予使用者因為權益受損而尋找救濟的一個管道(有錯請小組長
指正) 你既無因為<<竄改名號條例>>而受罰 亦沒有受該條例禁權的關係人出來申訴
而你現在卻是沒有權益受損下 因為板主依慣例駁回你的檢舉就作出申訴
請問你的申訴的立足點在那? 合理性在那? 是否濫用申訴機制?
你申訴的理由(雙重標準)又是否充份? 怎樣才不叫護航?
4:對看板及板主的不尊重:
更莫說你並不遵從亦不尊重新板工的作業程序 檢舉後不過幾天 就在不相關的公告中
以推文方式一再脅迫新板工馬上作出裁決及跳過檢舉流程越級申訴
之前你說不了解板主的作業流程 追問下沒有得到完整的答案還可以勉強理解
不過 閣下就連幾天都等不了 急著迫板主依你的方式行事 不從就馬上申訴
將你的誤解當成正理 只是為了你一個人才會出現的問題 我不得已亦得將行之有月的慣例
在KMT板作一詳細說明 為了你一個人 板工就成為你的個人服務專員 不斷消耗生命及熱情
在作一堆無意義的工作上面 你的態度即使是新板工亦一樣同樣沒法接受
※ 引述《mathbug (頂哇子 VS 哈巴子)》之銘言:
: 根據你在KMT版的說明(如下):
: 以上經查 Z板主所作的「即時新聞板標」 皆剪裁自各大報「新聞標題」
: 查近日新聞中 確有"啥米碗糕總統"這一標題 並非私自竄改名號 因此案件駁回
: 請問d版主:
: 1. 本申訴針對〝碗糕總統:中華民國是什麼碗糕〞 <- 如果有這一句,有聯結嗎?
: 如果沒有,是否為個人竄改名號而非「新聞標題」?
問題只在於"碗糕總統" 是否擅改名號 冒號後一句並不是爭議點
本板有碗糕總統相關的新聞 亦附有鏈結 請自行輸入關鍵字搜尋
: 2. 在本案中‧如果沒有聯結‧是否為明顯的護航行為,雙重標準?
同上
: 3. 如果有聯結,版規是否有《引述報章雜誌》(or 新聞標題?)則不受版規限制?
: A. 甚至於貼文時不需要附上聯結
請先了解引述跟轉錄全文的差異
: B. 文字可以自由組合,不需要為原標題
: <- 版規如果沒有這條,是否為護航行為,雙重標準?
如何自由組合?有沒有例子? 例子:請閣下找出各大報的新聞標題有馬天使 馬統
把狗名當人名等綽號 又公開被公眾閱讀的 之後你依樣劃葫蘆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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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永遠輸給運氣
愛情永遠輸給時間
英雄永遠輸給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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