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blicAffai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mathbug (頂哇子 VS 哈巴子)》之銘言: : ※ 引述《zmcse (bon ami)》之銘言: : : 簡單這樣說好啦,你對longstay 有意見,就請就事論事, : : 不要牽連其它的,不管是 〝深謀遠慮〞也好,佩服也好, : : 或者其他的都可以, : : 就事論事有這麼難嗎 ? 還是你當大家都是傻瓜呢 ? : 這不就是老國民黨恐怖的地方嗎? : 我寫的文字清清楚楚 : longstay一年半前就註冊了 一年半後馬英九longstay : 我覺得longstay及國民黨有這種遠見讓我佩服 : 你硬要說我是〝思想犯〞嗎? 沒就事論事的是你版主耶 : 請問〝攏係假〞是禁辭嗎?你用它判我水桶耶 : 另外我說你無故刪我文 對於我提的證據 親國民黨版友的對話 : 你該不會像有一次找不到理由又說刪錯了吧 : (你老是用很忙當藉口 但是為什麼卻又花那麼多心思刪反對者的文呢? : 版規不夠就寫下去啊 沒理由亂刪會是花時間寫文的版友的錯嗎?) 如果一年半前就註冊了,那他就該應小組長要求到連署版發言證實一下。 至不濟,到扁版、或數字版貼個無關痛癢的新聞也行啊。 甚至,請longstay先生要求站長證明他註冊超過一年半,也是一個辦法。 要不然,空口白話說自己啥時註冊,誰都會啊。 我也可以說,我在2002年2月27日就註冊了,是吧? 但證據呢? 到有設限的版發言,不就是最好的證據? 連這點證據都提不出來,要怎麼讓人相信? 證據是真的要有證據力,不是自己隨口說說就算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70.175 ※ 編輯: SledgeHammer 來自: 211.74.70.175 (10/15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