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g (沉默)》之銘言:
: ※ 引述《Luis (All for Wang !)》之銘言:
: : 講話不要只講一半,
: : 交配兩個字有另外板主罰了,剩下上這個字,
: 我就是說罰太輕呀
: : 我有在板上請你點出不合理的地方,你不回應直接跑來這,那又算什麼意思呢 ?
: 不是回覆一篇了 你說只有上這字可議 我還是覺得太輕 所以過來找公證人
: : 以下還原現場.判決得好不好歡迎指教,但是拒絕斷章取義.
: 沒有斷章取義呀
: 講別人爸媽怎樣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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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用一句這是事實來硬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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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用同樣類似ge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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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處po文你爸你媽怎樣(陳述你所謂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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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主都不會生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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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覺得判太輕 不是要板主怎樣 按照比例判決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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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是你現在才提出來的 而我覺得你有可能是受到了其他板友killua的啟蒙
當初 你向我檢舉時 在你的檢舉信件 只列出了7條板規
要求我處理 當中有幾條是風馬牛不相及的 如"咀咒他人" "群體攻擊"
當時我只認為你亂槍打鳥 羅織罪名 看過相關文章後
我認為需要處置的地方就依最適當的板規去判 以單一案情來說或者可以重判一點
不過 被告人genoug身帶十數條官司在身 包含tg的一項檢舉
我通盤合併處理 最後判他11天水桶外加一項警告 已經不算輕啦 kmt水桶很少超過十天
要分拆開來每一條算 或者有其中不合理的地方 不過敝人已盡力
最近人多口雜 檢舉案堆積如山 30多條檢舉案判下來 綠的說我不公 藍的也有說我保護
壞人 我確實不知怎樣才叫" 公 正 "! 怎樣才可以讓雙方都滿意?!
若果tg在提申訴前 先跟我取得聯絡 提出以上劃起來的理據 敝人或者會追加刑期或
特殊警告(再犯以XXX板規論罪等) 不過 我知道消息後 已經在組務接到被申訴 因此
我不會再更動判決 敝人認為已經盡力做到標準一致 若有疏漏之處 甘願接受申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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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annyxx 來自: 221.127.174.114 (12/05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