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MT 18115
『我亦知道他
「有意游走板規邊緣」
「挑動板眾情緒」
「有意亂板」的言論
「挑釁」之言論
「打髒戰」
「妨礙看板」(「擾亂本板秩序為目的」)』
請問dannyxx如何「亦知道」?透過何方法或管道?
我如何「有意」?我的「目的」為何?我的動機又為何?
「游走、挑動、亂板、挑釁、髒戰、妨礙、擾亂」這麼多罪行你如何論證出來的?
『蓄意誹謗警告:請勿散播明顯與事實不符及與司法判決相違背的言論
如:貪污犯馬英九及黃俊英賄選 你可以討論相關的司法案件 多提出理據及證據 可以懷疑
司法判決(但僅限討論性質) 但請勿直接下定論的開口就是某人是貪污犯 某人是賄選
因為你太多言論皆犯下這個錯誤』
請具證舉證我「沒有提出理據及證據」就「直接下定論」,刪文區麻煩去翻,我何時說過
「黃俊英賄選」這五個字?我都是以「國民黨黃俊英陣營賄選」來指控。對於馬英九我也
大多以「貪污重嫌犯」來指稱,並且詳細論證過「沒罪責不代表沒犯行」的邏輯與事證,
所以偶而脫口說出貪污犯馬英九也並非無的放矢,何況說連起訴都沒有的謝長廷、陳水扁
是貪污犯的所在多有,怎麼他們都不用被警告?我所有對國民黨政客的負面評價都有附論
證,證據全在刪文區,我不懂你什麼標準,為何睜眼說盲話,請具體指證以上所有對我的
指控,否則你就是誹謗我蓄意亂板誹謗,當然我願意相信你非蓄意有心而只是偏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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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論黑白、不問藍綠的公正中立人士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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