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odh (oodh)》之銘言:
: 小組長這裡說的有點模糊 我想再確認一下
: 所謂「允許」
: 當事人 自然是不可能明確作出「允許」動作的
: 那位 政黨發言人 也只是公佈他就是某某人 而已
: 也沒有說「我允許大家....」這樣的話
: 那麼,如果說,自行公布就算允許的話 似乎又和另一個案例矛盾
: 是不是 1. 由當事人在個別事件裡說了算 他要抗議就成立,不抗議就沒事
: 還是 2. 當事人如果有 讓別人用他真實身份 公開與之對話(回推文)而無異議
: 則視為允許 (被動接納 也算 允許)
: 還是 3. 進一步說,是不是當事人曾 在公開身份的同時,
: 提出歡迎與我(進行 與公開身份有關之)討論 就算允許? (主動邀約 算允許)
我認為第3點比較接近我說的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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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人物閒到來這裡註冊ID以免被罵的例子還沒多到要讓我開始調整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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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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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6.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