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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小組長不歡迎亂入 不過,我想這位i板友 可能不了解「產權私有」的觀念 即便是政府機構 都是一個法人 政府機構的建築,雖然是公開的 但還是私(法)人財產 這麼說吧 它是憲法賦與他的「產權私有」 再透過該公署機構相關的法規 讓它同意公開 像銀行、大學 也算是「公共場所」的一環 但也都是私有產權 今天你可以自由地走到台大法律系館 對 然後你在台大法律系館痛罵 說這個系養出了一大堆爛政客 你嘩啦嘩啦地罵上一小時 出現警衛把你架出系館 甚至架出校區 你能不能說「我有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 他不能趕我出來」呢? 呃 你能說 但沒用 因為它有 「憲法保障的私有產權」 我請人進屋作客 我沒說、他沒同意「不淮和我老婆搞曖昧」 結果我發現他和我老婆眉來眼去 抄隻掃把將他轟了出去 他能不能告上法院 我說侵害他的人身自由呢? 呃 他能告 法官不會同意 因為 1. 他進來我家 就該對我家的規矩墨許 我不需拿張紙和他簽約也一樣 2. 我讓他進來我家 如果看成一種契約 在他不遵守我家規矩時 他就毀約了 如果看成是我無償暫授他進入私有產權 的贈與 那我隨時可停止繼續贈與--他再不離開就變擅入民宅了 同理 不要說 ptt 間接間接地屬於內政部管 直接登記在內政部底下的 民進黨、國民黨 你去民進黨黨部罵謝長庭 然後在他把你轟出來時說「我犯了哪條刑法、民法」 很抱歉 他不必知道 因為他只是在維護自己的 「憲法賦與的私有產權」而已 ptt 也是一個法人 雖然是校園網路的一部份 但就連台大都有自己的私有產權 ptt 今天讓人進來 是「先得到了憲法賦與的私有產權 再開放給所有人進來」 並不因為他讓所有人進來 就失去了他的產權 ptt站方高興踢掉誰的id 雖然會說理由 但,實際是不需要該id違法 所謂 ptt站規 並沒有法律效力 ptt站方 之所以能把人踢出去 因為這是它的 「私(法)人產權」 同理 ptt 要拔一個板主 板主也不能說 「我犯了哪條刑法、民法 ,我要求公開審判.... 」 說 「 ptt 也是內政部管 ptt的站規不能不遵守行政法令」 那我問你 全台各大小寺廟、教堂 有登記在案的哪一個不是內政部管? 中華民國憲法民定 所有宗教一律平等 那為什麼教堂可以不讓和尚進去化緣? 為什麼 廟方可以不讓傳教士一直待在廟裡傳教? -- 因為那是私有產權嘛 所以說,你搬了這些條文 很抱歉 在ptt的私有產權裡 它愛讓誰進來就讓誰進來 而 板主 則是得到站方授權代管的 你不服板主的決議 最多就是讓站方否決板主做法 說自己沒犯刑法民法 但 這是私(法人)有(然後開放)的產權 你違反了內部規範 就能要你離開(板 或 站)或其他 在這個板、站的處份 不然 那些被扣假扣薪的員工 個個都來句 「我違反哪條刑法 你怎能限制我人身自由(扣假)」 誰還敢開公司啊? -- 掐倒黃blog http://www.wretch.cc/blog/掐倒黃 或 http://www.wretch.cc/blog/oodh 歡迎歡迎 你好你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32.156.224 ※ 編輯: oodh 來自: 202.132.156.224 (12/09 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