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odh版主
謝謝你的解釋 我知道你有很多法條(在我看來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多說也無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版規 〝本板嚴禁 指稱他人為 黨工〞
然而k兄的文章及回應 也可以被你扭曲成 他「指稱」他人為「黨工」就是違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到現在都不知道他明說甚至於暗說誰是黨工 <-- 根本就是莫須有
(任何人證明k兄明指或暗指誰是黨工 mathbug這個名號(我也沒分身)從此消失)
一個這麼好的版友被你逼走了
如果你管的DPP版是這種好小的〝言論自由〞 我自己水桶至你下台
謝謝
※ 引述《oodh (oodh)》之銘言:
: ※ 引述《mathbug (頂哇子 VS 哈巴子)》之銘言:
: : 版規是〝指稱他人是黨工〞違規
: : 版主卻要他指出來〝DPP版(這一家)〞有沒有KMT黨工?
: : 這沒有侵害言論自由的範疇嗎?
: : 況且媒體已經報導〝PTT內有KMT黨工活動〞這又不是原Po kng兄先說的
: : 我知道現在事情已經演變到下一階段了(請參考DPP版相關回文)
: : (k兄或許不會上來申訴,雖然他已經被水桶一個月了 但是我願意繼續發聲)
: : 個人再次懇請小組長移駕DPP看看DPP版現在的發展
: : 這真的是你希望看到的嗎?
: : 只希望小組長能夠重視 政治群版被藍化這個現象正在急速擴散
: : 為什麼綠軍滿腔的憤怒都不能發洩
: : 還要在各個版低聲下氣呢!
: 雖然你這篇 發在我 於 dpp板回應你同一個問題之前
: 還是容我轉貼我的回應過來就好
: 推 oodh:1-3 嚴重人身攻擊 並沒有限定要「特定人」 202.132.156.224 12/09 22:45
: 推 oodh:只是當板友一般地攻擊不特定人時 我不會發動 202.132.156.224 12/09 22:46
: 推 oodh:1-3 而是用 3-2-4 而已 並不代表 1-3不適用於 202.132.156.224 12/09 22:46
: 推 oodh:對不特定人的「嚴重人身攻擊」 因為1-3的發動 202.132.156.224 12/09 22:47
: 推 oodh:少,所以讓你誤會了 202.132.156.224 12/09 22:47
: 簡言之 板規 1-3 的「他人」 並不排除「不特定人」
: 有聽說 殺傷一個人是傷害他人
: 殺傷兩人就不算殺傷他人 因為法律沒有加s 所以不違法 這種事嗎?
: 攻擊整個板(部份)的發文者 自然是攻擊他人人身問題(職業)
: 我在前面的回應裡 提到了 目前九個被禁言的人都是人身攻擊(黨工)
: 我也指出了精華區的位置
: 大概你覺得我是順口一提而已吧 我在這裡附一個
: -------------------------------------
: 作者 Pash77 (陸奧而立 0.33) 站內 DPP
: 標題 Re: [震怒] 痛批榮民 陳總統:退休俸領到死
: 時間 Wed Dec 5 19:23:59 2007
: 之推文
: 推 tkhan:吱吱,為什麼我們黨工也沒有?.. 220.157.114.11 12/05 19:43
: 推 HYL: 國民黨工就有ㄚ,這是籃教徒這麼支持藍教的原 24.17.244.216 12/05 20:24
: 板主認定 觸發板規 1-3 tkhan禁言一個月
: HYL 被動回應 依*規-1 加記一點處份
: tkhan、HYL 能舉證自己的確是黨工 而非攻擊板友 則撤銷處份
: (我說過了,不要用黨工來攻擊人)
: --------------------------------------------------------
: ----------(板務公告是公開的 我就不打馬賽克了)-----------
: 上面這位 t板友 就是企圖自擬板上dpp支持者 說「我們黨工」
: 攻擊 不特定人 為黨工
: (不論他是不是反串 就算他是dpp支持者 也是攻擊板上的「我們」
: 當他們同時舉證自己為黨工 則可視為兩個黨工的交談 這樣才能不被處份 )
: 我也判他禁言了
: 板友發言千奇百怪,但 板規是訴求實質公正的
: 不能說 發言花巧、故意反串 或開玩笑 來掩蓋攻擊火花 就不處份
: 這樣只是讓板友 誤以為「高明的話術 就是用開玩笑的口吻罵人
: 或 用聽說的、用一次指一堆人的 方式罵人」
: 你在我判定 t大禁言時 沒有異議 或許是你對於他人案件不一定關心 那無妨
: 但希望你至少能認清
: 我一直都是這麼判 並沒有偏坦藍綠
: 順道幫你把 在dpp 板對我問的下一個問題 和我的回應貼過來
: 給我倆省下點工夫
: → mathbug:有黨工活動 <-怎麼攻擊人了 黨工不能來嗎 123.195.42.59 12/09 22:58
: → mathbug:明明就是公共論壇 你有禁止黨工來嗎? 123.195.42.59 12/09 23:00
: 推 oodh:我不禁黨工來 但 就算真有黨工 202.132.156.224 12/09 23:07
: 推 oodh:我還是禁止有人稱板上的人為黨工 202.132.156.224 12/09 23:07
: ^^^^^^^^^^^^^^^^^^^^^^^^^^^^^^
: 當然 當該人自承黨工時 特別稱呼他為黨工 不會被處份
: (這行 我也會 copy到dpp板的推文裡)
: 希望 這樣的說明 能讓你對於 dpp板板規 1-3 的一致性和邏輯有更清楚的了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42.59
※ 編輯: mathbug 來自: 123.195.42.59 (12/09 23:30)
※ 編輯: mathbug 來自: 123.195.42.59 (12/10 01:31)
※ 編輯: mathbug 來自: 123.195.42.59 (12/10 01:34)
※ 編輯: mathbug 來自: 123.195.42.59 (12/10 08:01)
※ 編輯: mathbug 來自: 123.195.42.59 (12/10 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