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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thbug (頂哇子 VS 哈巴子)》之銘言: : oodh版主 : 1. 在你的判決書,你用的是條文 3-2-4 : 你這一篇卻花大篇幅用條文 3-2-5 來反駁我, 因為p大的問題我回了 直接貼比較方便 我也在例子後說了 3-2-4 判定時的相似理由 : (印象中歷史上好像有那種設置非常繁瑣苛法的君主 我個人成見 : 目前DPP版有這樣的傾向) 法律是一定會很繁鎖的 要說「中國(+台灣) 史上哪個朝代法律最繁鎖」 那就是 中華民國(台灣) 無疑 以前中國會有 繁文被史書批的時候 一部份是因為中國官制複雜、公文往返久、幅地遠 所以除貪難、積弊重 而 司法制度不明、甚至不被檢討 行政正義又被"上意"干預 立法精神 在「民權、君權、士權(鄉紳世家利益)、道(儒家古制) 間 曖昧不明」 繁文 反而成為有志之士 在作首長後 被小吏操作的原因 但,板務 目就我一人在做 直接接受檢視 和中國古代不適可直接比照 就像 現在的台灣 在有西式法制制度後 就連傳統的紙本公文 都可以監察 何況現在的電子化制度 也是不可和中國古代對比的 : 2. 「大中國主義」並不等同於「中國思想」,試問 : 《這些「大中國主義」 在我們小時候 都被老師、教官們教到倒背如流了》 : 這樣對嗎? 根據你的判例,這些也侮辱了老師與教官了 我不太了解這句話你的意思 不過 一如我文末所述 如果發文者的(疑似)惡意如此不明 我不會發動板規處份 但 這些大中國主義 我們早就被那些外省榮民唸到耳朵長繭   的惡意是很明確的 casw by case 吧 在這個例子裡 是有板主的裁量 (跟 之前p大噓人的比起來 這個案子我的裁量部份比較多) 不過 法制制度 這種簡化、純理性的架構 之所以能存在於這個 非簡化、充滿的世界裡 就是因為它的 起 和 迄 都有 都有感性、非簡化的成份存在 一開始的 立法精神 就是非純理性的 最後的 法官裁量 也是非純理性的 於是這個制度才能真的落實進人的生活裡 我當板主 自然要負責裁量 我也為我的 (條文明定 之外的 )裁量部份 負責 也盡量把重要的心證例 留在精華區裡 <即使板友不去看 我也能參照以前的判 以維持一致性> 最後 如果還是有板友對於我個別案例的裁量有不認同 那我也只能接受公評 法官不也是這樣 如果你真的還是對 原案的裁量結果感到不滿 那我也沒什麼好回應的 至於你的假設問題 在無上、下文的情況下 我不會判定它違規 我想 這樣的裁量 應該還不致於算是「判生判死」或「繁文誤人」吧 板規 尤其 解釋文 看起來很長 但其實有一半是環境條文 和 解釋句(暗黃色 說明用的) 有四分之一是被動條文 例如 「總」部 「解」部 長長一串 都是為了防止板主濫改、濫用 解釋文 「發」部 是給板友 發起修改解釋文 用的 目前也沒人用到 「務」部 也是限制板主 只能在例行板務公告處份文章、一次只能記一點.... 除了其中「to板」文 的部份 其餘板友也用不到 「他」部 則是被動條文 像「信賴保護」、「禁言緩衝改記點」 只有 上次投票的 「刪推文」和「推文亂入」是板友主動用的 而這兩項 又是板友投票、討論許久的 最後 就是「規」部了 -- 這是最長的 但 「規」部 全都是在解釋 板規 除了「不足三行文」、「他板事務」 是板規沒有的 其他都有 換言之 你只要看板規就夠了 你被處份時 才需要去確認這個部份是怎麼定的 而你怎麼犯的 而 決大多數的處份 都是記一點 -- 記滿二十點才會開始禁言 我相信 半數以上進板發文、推文的板友都有機會被記點 但,這是無妨的 每個人有二十點啊 板上常被檢舉的 或 常被記的 大多不是「條文這麼多 被記了一條又犯一條」 而多是 「記不怕」的 同一條一直犯 (有人堅持要罵板友 有人堅持發新聞不附心得<不過他有附全文 - 不記點> ... ) 或是 同一條 一個不小心激動了就又犯一次 (一個不小時又罵到泛藍泛綠的 ) 我相信,離「繁文誤人」還差滿遠的 我解釋文一開始就說了 「板規限制板友;解釋文限制板主」 除了 1-1~1-4 的嚴重處份 我很少明定,用裁量的 --但 結果是我很少裁定罰 --除了黨工文 --而我不明定 就是因為我不太想禁言 (目前為止 除了黨工文 所有板友說「人身攻擊」的發言 全都以3-2-5 在處理) 相較之下 越是多人在犯的 我定得越明、裁量越少 -- 以 *規-3-2-5 令板友不悅 為最 *規-3-2 「不足三行文」也是 換言之 如果我不設解釋文 那才是真的「判生判死」 板規都隨我講的 這也是為什麼 我一開頭就說 「中華民國 才是 中國(+台灣)史上 法律規範最繁複的」 -- 因為這樣才公平 所以我說 「解釋文限制板主」 這個板的板主 不會永遠是我 如果我的下任是順利的 那我會找一個願意接我的板規 和 解釋文 的人作板主 這樣我才敢把板交出去 well 說遠了 總言之 我想目前還不致於到你說的 繁文誤人 這樣 當然 這是「我想」 如果你還是不這麼想 那我也不打算、也不能多說什麼 也不必 因為你有你的想法 以上 感謝你 讓我有個念頭簡述解釋文內容 我會把那部份移到板內放 -- 掐倒黃blog http://www.wretch.cc/blog/掐倒黃 或 http://www.wretch.cc/blog/oodh 歡迎歡迎 你好你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32.156.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