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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mcse (bon ami)》之銘言: : ※ 引述《mathbug (頂哇子 VS 哈巴子)》之銘言: : : 1. 版主、執法者不就是要依法論罪嗎? : 公告上不是寫的很清楚嗎 ? : 說明: : 15║蓄意誹謗 : 這不是依法論罪嗎? 1. 有一模一樣的情況,被你M成置底文,我已經在前文舉證,你卻無反駁跳過 5090 12/12 mathbug R: [申訴] KMT版 Z版主判決 2. 麻煩你多加一條 《簽名黨不等同於文章,對於簽名檔只要版主不喜歡就可以水桶》 : :   你判我有罪 是你自己覺得我有罪嗎? : 是有網友 mail 檢舉,依職權行使獨立判決。 : :  你的做法是在管一個blog還是管一個公共論壇啊? : 謝謝指教,會虛心檢討。 : : 2. 如果你還記得約是一年半前(你剛上任版主不久) : 也不過是七天的水桶吧 ! 還得陪閣下打一大堆官司。 : 只好強調一下,版工是無給職,每個人本身還是有自己的工作的。 : 政治群組一堆版,慎選版面,不要讓自己不高興,也讓周圍的人不高興。 : 從以前感覺閣下就是故意挑麻煩,被浸了水桶, : 就到組務申告,喜歡看一堆人陪閣下抬槓, : 只是很對不起,不是每個人都有空, : 閣下只要稍微收斂一點,不會有人找麻煩的。 3. 閣下感覺我就是故意挑麻煩,我還覺得你〝非常不適任〞呢 (一個約略Taiwan No. 1 的公共論壇,被你們掌控成這樣) 為了找之前的文章,我試著在貴版搜尋所有你的文章和判決 再看一次你的作為,只覺得搖頭,如果你願意看,我會很樂意匯整(雖然意義不大) 政治群版會把綠的聲音趕跑(之前版友引論文剩十幾趴左右) 貴版可能居功厥偉 你說我稍微收斂一點,不會有人找麻煩的 <-- 我試著遵守你的版規、你的判例 甚至於你自己的行為 但是你的版規會轉彎啊 如同我在本版 5079 文中所說 如果貴版把人身攻擊/群體攻擊另一族群的文章M起來,甚至置底的話 製造族群對立 貴版的功勞不小 加上版主的權力‧‧後果講好聽一點就是如小組長說的《主場優勢》 講不好聽‧‧我又要擔心說出來的後果而作罷 <-- 這個版健康嗎? : : 你引了一篇辱罵扁的文章(應該是某blog文章 這一部分我找不到也無法確認) : : 我於是在推文中質疑你兩套標準 : : 你的回答是《只要有人(必須有人名)這麼說就可以》 : : 於是我引了一篇某史學家〝狗去豬來〞的文章 : : 桂圓紅棗茶(前m19版版主?)引了一篇豬頭皮寫的〝台北有一條狗〞 : : 可惜這些文章都不見了 無法證明你之前的說法和現在的說法矛盾 : : 除非你自己還記得 或是有需要我找出人證 : : (以下恕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42.59 ※ 編輯: mathbug 來自: 123.195.42.59 (12/13 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