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unacat (我是貓還沒有名字)》之銘言:
: 板面管理者的裁量權
: 其次
: 如果連所謂造謠都要列入管制.......奇怪 論辯的真假值本就可以交互詰問方式
: 來發現,並不需要都要板管來認定.
: 討論的人如果負責的話本來就要盡說理跟論證義務,使用者如果死不盡責大不了也
: 只是板面爛掉而已,另外再以現存其他板面來說 似就比較見不到您去要求或者身體力行.
很簡單,BBS的留言從來就不是正式的法庭辯論和交互詰問。在法院審判或
者辯論時,只要辯論終結,就必須對雙方的申論論點進行裁決,並且是以辯論時
所提的這些證據證詞來作個總結。
BBS並不是這樣處理。在此我們根本沒有裁決的動作,而且辯論失敗的一方
只要裝死不回應,然後等待這一討論串被人遺忘(或者系統砍掉)後,再把自己
的論點拿出來老調重談就可以再吵個三四天。換言之,這不是一場一場的辯論,
也根本不會呈現你所謂的「真假值的發現」的結果。
這也並不是一個長期的議題討論,因為重提的過程中並不是針對前次討論的進
展繼續深入,經常是從原先已經被駁斥的觀點炒冷飯。
如果沒有某些機制的限制,BBS根本就不是一個討論的好地方:根據我個人
的經驗,臉皮厚的人將獲得最後的勝利。偶而換個 id ,然後不斷地炒作被人遺
忘之前討論過程的話題,幾個人就可以在版面上呼風喚雨。--也就是你形容的
「版面爛掉」。
至於最後你說的「另外再以現存其他板面來說 似就比較見不到您去要求或者
身體力行」一點,我完全不懂你的意思是什麼。我僅是一個使用者,我最多只能
提出建議;至於你所謂「身體力行」,我到現在為止還不懂你指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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