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之銘言:
: 很簡單,BBS的留言從來就不是正式的法庭辯論和交互詰問。在法院審判或
: 者辯論時,只要辯論終結,就必須對雙方的申論論點進行裁決,並且是以辯論時
: 所提的這些證據證詞來作個總結。
哪有這麼簡單?如果在討論這種規定合不合宜時就搬出法院這一套那就很奇怪.
爲什麼奇怪?因為這種網路公用看板目的與功能上本來就不能跟法院相提並論的呀.
: BBS並不是這樣處理。在此我們根本沒有裁決的動作,而且辯論失敗的一方
: 只要裝死不回應,然後等待這一討論串被人遺忘(或者系統砍掉)後,再把自己
: 的論點拿出來老調重談就可以再吵個三四天。換言之,這不是一場一場的辯論,
: 也根本不會呈現你所謂的「真假值的發現」的結果。
是啊 害人家辛辛苦苦在上一段打字打了兩行...明知不是法院嘛就不需要拿法院那一套
來要求BBS,BBS不用承載這麼重大的使命啦
.
真假值的發現也並不一定就是結果 而也有可能是一個發現的過程,這邊在真假值上用
得太化約請包涵,還要加上評價 至於評價也是要有理由的不論是走論理推演或經驗歸納
或者學說實務等等 都可以拿來當論證工具 退一步好了 就算拿不出好論述最起碼負一點
說明義務是更重要的 大不了論證錯誤也不會死人,除非說心理面已經有定見或者偏見
或者過度執著,就建立個規定來說人造謠諸如此類的, .
使用者有心要討論 自然可以往認真討論的方向走 無心討論就是要純吵架或者充
滿歧視性言詞又如何?就算限制的規定再嚴厲也不能禁止這種文章出現 即使有刪除文章
或者禁止發布文章甚至是給予劣文等措施 在這種沒有討論的誠意的使用者受到任何處分前
那一種文章總是仍將存在於板面上一段時間,不論時間長短總是存在了.
那又如何?這邊個人的意見是:乾脆就不要刪除作處分,就讓他放著嘛...
反正不管使用者的動機如何就讓這些文章呈現著, 除了討論的問題外不談,有心要討論
問題的人就這麼容易受到影響導致腎上腺素發達或者最後一根神經被挑動而終於神經大
王嗎?
更何況有關人身攻擊誹謗等等總已經有畫出個底線了,一定要再加上所謂造謠條款這種
一樣給人充滿自由心證的限制權柄?
在我看來造謠條款跟指稱"某某誰真偏激"這樣的言語,都一樣已經預設了"我才正當
你不正當"的立場.
另外也基於好奇 去閱讀過DPP板面17983,看來H君是有引據錯誤,然後就要以造謠條
款來辦人?沒有必要吧?而指出錯誤的朋友也沒有提出一個到底有多財產的說明,是不是
就是宣稱那個被討論對象是清廉完善? 那要不要也以造謠條例平等辦理?真要這樣才會陷
入無限迴圈吧?
: 這也並不是一個長期的議題討論,因為重提的過程中並不是針對前次討論的進
: 展繼續深入,經常是從原先已經被駁斥的觀點炒冷飯。
: 如果沒有某些機制的限制,BBS根本就不是一個討論的好地方:根據我個人
: 的經驗,臉皮厚的人將獲得最後的勝利。偶而換個 id ,然後不斷地炒作被人遺
: 忘之前討論過程的話題,幾個人就可以在版面上呼風喚雨。--也就是你形容的
: 「版面爛掉」。
一樣的 若有心討論,對方討論時有錯 你就指出來就好了嘛 何必一定要用造謠條款去限
制發言刪文浸水桶甚至是給劣文?
無心討論的話 那種文章相信願意討論的雙方也不會也無必要去理會.大不了就
板面爛掉那也是使用者造成的.... 也不用感傷.更何況板面爛掉也不一定就是因為吵架這原
因造成的.
主場優勢玩太過還有其他原因也會讓板面爛掉,而且更難看呢...講真的目前主場優勢比
較明顯的板面如果把裡面的言論拿去更容易讓人看到的媒體發布 恐怕還有可能造成那個
主場的勢力的減分的風險耶...
如果是要期待 那我當然也會期待看板上較多精采的辯論或者討論,沒有的話也無所謂啦
,只是也沒有必要為了這種期待就一定要去爲了所謂的看板的純淨還是其他什麼理由要去
限制東限制西的.
不期待的話也不用過度多愁善感.使用者不論是把風氣搞好或者搞爛就自負其責嘛...
看板的存在最最基本的功能就是讓意見呈現,這樣就夠了.
至少造謠條款在我看來,也跟挑撥政府人民感情條款差不了多少,拿個例子來類比一下:
死刑的存在在遏阻犯罪上的效用不彰,反而是統治者整治異己時更能派上用場.
: 至於最後你說的「另外再以現存其他板面來說 似就比較見不到您去要求或者
: 身體力行」一點,我完全不懂你的意思是什麼。我僅是一個使用者,我最多只能
: 提出建議;至於你所謂「身體力行」,我到現在為止還不懂你指的是什麼。
這很簡單 要求至少跟自己同一立場朋友(不同立場的也不是很能期待啦我知道)的不要造
謠的文章,小弟這邊還沒有拜讀過 有的話還請指出,非常感謝您.
另外 與您這樣的朋友討論時感覺好多了 起碼不用看到什麼綠吱吱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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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きこと風の如く
静かなること林の如く
掠めてこと火の如く
動かざること山の如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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