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對5141、5142篇向KMT板主dannyxx道歉。
但經查檢舉屬實也請小組長責成dannyxx向板友道歉,還有希望論處關於板主若侵害板友
權利所應負之責任或罰則。
本人先前於5132篇檢舉他濫行劣退,該劣退原因事實明確,僅因一句無關全篇文旨文意的
推文,且是別人先起頭我才反唇相譏,並非本人蓄意挑釁,而先挑釁我者語多攻擊卻只警
告一次,不符比例原則。
一、對於5132篇檢舉,本人要求dannyxx板主:
1. 對於IBIZA惡意羞辱說我「說話像放屁」、公然「呸」我的惡劣言行,請確依板規「措
辭惡劣-禁言三日」懲處。
2. 請IBIZA舉證我只因判決對藍綠利或弊而說過司法勝利或已死的具體事證,否則已對我
向來自詡只依事證法理評判案情的作風名聲,構成嚴重的名譽毀損,請確依板規「蓄意誹
謗-禁言七日」懲處。
3. 請撤銷劣文處分,並對誹謗我「妨礙看板」向我道歉。該文動機內容皆為敘事論證,
何來「以擾亂本板秩序為目的」?僅憑一句其他網友無心討論、蓄意離題干擾而擦槍走火
的推文,就抹煞全篇意旨價值和陷人於罪,好文因莫名其妙的罪名無端成了劣文,毫無道
理理由與嚴重不符比例原則,恐招只因不滿內文而故意找推文來封殺全文之譏,正確作法
是只依該推句「對人不對文」做論處。
二、後來,我將該文推文全刪除,自然已無任何違規要件理由可言,而且也修改些許內容
,已算一篇「清白」的獨立文章。不料板主卻仍無理刪除,並將刪除原因標成「要吵到組
務吵去 再犯劣退 by_dannyxx」,嚴重與事實不符。
1. 本人完全沒有在「吵」。
2. 談論的事也完全跟「(板)組務」無關。
我只不過稍事說明文章更弦重貼理由,語氣平和,99%內文在評析時政,根本沒有和誰在
吵板務公不公的事,整句話完全空穴來風、無中生有,已對我構成嚴重的指控不實和名譽
毀損,本人鑑請該板其他板主依「蓄意誹謗-禁言七日」做懲處。
又dannyxx板主因該無理刪文舉措對我濫發警告文,內文提及「口水」以及「撒野」,由
前述可知亦全屬無稽之談且用詞烈劣、氣態跋扈,有失板主該有之威儀,鑑請該板其他板
主依「措辭惡劣-禁言三日」做懲處。
三、接著板主又將我四篇文全數劣退,還特地設成精華區的「isoxxxx劣文收藏櫃」,此
作法已嚴重暴露板主因人廢言的偏差心態。一篇回應板友指控我濫訴,我回文說明原由且
不過語帶揶揄詼諧,如何劣文?一篇對於板友因不知舊聞而誤訴,予以指正,如何劣文?
一篇完全講理論法針對板友回文做辨證回應,如何劣文?一篇完全比照藍友語氣邏輯做反
證式回應,如何劣文?之前小組長並無如同其他案件一樣請板主說明處置標準何以不公,
希望這次請小組長務必責成板主說清楚何以只因評論對象藍綠色差,下場卻是天地雲泥。
本人要求若dannyxx板主提不出合理的論證,應即刻撤銷劣文裁決,回復本人名譽與文章
,保障本人不因被濫設劣文過多,連帶影響其他板面的發言權。
再次請小組長正視KMT板主對立場與其不同之板友雙重標準動輒入人於罪的嚴重問題,已
惹不少鄉民非議,使綠友發言陷於文字獄之恐慌中,深怕一言不慎、萬劫不復,已嚴重破
壞PTT站方的學術自由之職能與名譽、侵害PTT鄉民的言論自由與免於恐懼之會員權利與天
賦人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228.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