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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scarra (還沒想到)》之銘言: : 先看政治板處理ChinaSucks的文章, : 他被處理的禁詞就是「在台中國人」一語。 : 而13920篇板主據以處罰的事實是:「使用禁詞指稱板友」。 : 在我看來,這完全可以用人身攻擊的規則處理。 : 蓋在台中國人一語是否有貶義,以及是否用作貶義, : 要視其使用脈絡而定,不能一概而論。 : 而從ChinaSucks的文章看來,他正是用這個詞在罵人, : 我不會讓那種低層級的推托文字遊戲在我管的板發揮作用。 : 當罵的人是板上的其他使用者的時候,就構成人身攻擊了。 : 順帶一提,13909您的推文也會被我認定為人身攻擊。 : 其他的推文就不一一列舉了。 很好,這正是我所希望聽到的 我想也會是其他質疑你不設禁詞的版友所希望看到的 禁詞的"好用"之處,在於它是種不明確指定目標的多數攻擊 使用禁詞的人可以用類似"對號入座"的方式,來規避人身攻擊的罪名 (此亦是 ChinaSucks一貫的手法) 因而不一定會受到處份 但,如果版主不處理,或者應該說是版眾預期版主不會去處理這種形式的攻擊 那麼自認為受到攻擊的版眾就會開始自力對抗使用禁詞的人 於是就會造成版面的亂鬥, 我當時的推文就是這樣的例子之一 在不確定使用禁詞的人是否會被版主處理的情形下 直接反擊是最快且最確定的對抗方式 因此,若版主能建立起版眾的信心,不被使用禁詞者推托的文字所迷惑 那麼版眾才有可能壓抑住自行反擊的慾望 版面也才不會混亂 你在 ChinaSucks這個案例上的認定, 應該可以在某程度上增強版眾的信心 : 然而認定成人身攻擊有多嚴重呢? : 我們不妨利用這個機會說明清楚一點。 : 之所以人身攻擊要採取告訴乃論,就是希望討論的界限由雙方自行界定, : 板主不主動介入,若是雙方雖然腦殘來智障去的,但仍然願意繼續對話, : 除非有特殊情形,否則應該讓他們繼續。 : 若是有一方認為對方已經不是在談事情而是在對罵, : 那麼他可以請求板主介入,視情形我會請對方改進、道歉或處水桶一至三日。 : 這個時候,就是要請參與討論的人自己注意, : 因為尊重討論的對手是討論進行的基本前提。 : 在此也勸告使用者,若你的討論對手是你不人身攻擊就無法與之討論的對象, : 那這個討論應該沒有繼續進行下去的價值,就此停手才是明智之舉。 個人非常認同這種告訴乃論的設計 僅對最後兩句補充一點 亦即前面所提到的, 使用者在當下是否能抑制住情緒而停手 有相當大的程度是取決於對版主的信心 若每個案件都能公正且明快的被處理 則使用者在當下自然就更有可能會停手,靜待版主裁決 因此,除了保持公正之外,我也相當期待新版主能像oodh般勤於版務 至少不要發生如扁版之前積案一兩個月的情況 在那種情況下, 要求版眾對版主有信心而不自力反擊,是不可能的事 即使版主後來給予遲來的正義,也已經沒有意義 : I小組長在該篇公告中很清楚的說明其時空背景何以不得不然, : 也表現出他對設定禁語一事的猶疑。 : 在沒有相類的時空背景的壓力下, : 我毋寧是站在「可以不用禁語就不用禁語」的這一邊。 : 很明顯的我並非無政府主義者。 : 以上。 十分期待本次實驗的成功 -- ※ 編輯: nightcatman 來自: 163.1.159.233 (12/26 0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