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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ssuperchild (issuperchild)》之銘言: : ※ 引述《dannyxx (沙漠之狐)》之銘言: : : 有些地方我就不爭論啦,但需要表明 : : 1.你確有批評z板主及他的判例,著墨多少我不爭論 : 所以我在前面也有提到 : 確實有批評 : 但是那是我們私下討論的內容 : 與判例本身的爭議似乎沒什麼太大關係 因為你讓我感覺非要有人難看不可,然後排除了其他可溝通解決的可能性 其實我覺得若過於羅生門各說各話,我並不介意公開全部信件 : 根據駁回檢舉的公告第4點 : 並不是要我說明相似之處 那就現在這裡說明吧 : 而是再糾纏就禁言 : 況且我的檢舉說明裡面 : 亦有提到裡面所用的詞具有辱罵或毀損他人名譽之事實 : 是否應先根據蓄意毀謗裡的規定說明做出判斷 : 提出與規定不符的理由 : : 引用我許久前對蓄意誹謗的公開意見"審慎處理"若果如此仍不妥善的話, : : 請小組長裁示該怎麼做才恰當,板務遵行便行了 : : 推 dannyxx:15條我是比較保留 該條是兩面刃 執行標準過高的話 很多人 12/01 22:07 : : 推 dannyxx:都會受影響 檢舉案可能會大增 那對大家亦不是好事 12/01 22:08 : : 推 dannyxx:所以該條很少會被觸發 這樣大家亦比較放心講話 12/01 22:10 : : 推 dannyxx:一旦15條擴大解釋的話 其實有心人只要抓到別人講錯話 要藉 12/01 22:12 : : 推 dannyxx:[此檢舉他人 亦是一件令人煩惱的事 12/01 22:12 : 這點我也認同 : 但按照kmt板之前板主的其他判例 : 把人當螞蟻和狗看的言論 : 也依蓄意毀謗的規定來進行解釋禁言 : 但我用相同的板規要進行解釋時 : 卻被否決 請先證明你提出的檢舉確有同性質,卻被否決 "個人想法即構成誹謗"這個認知點 既然你承認有可能是出於你曲解的詮釋 因此,你基於曲解的而產生的理據,引伸出來的檢舉亦同樣不恰當 那麼,你自已是否應再考慮你原本提出之檢舉有其合理性及其同質性? 然後再請板工處理會比較好? : 然後說這條板規有修正的必要 修正板規是我跟z板主得出的共識,當初向你提及時你不表示接受, 你堅持除非z板主親自公開承認錯誤, 否則便只有組務申訴一途,我亦無可奈何 那只好據理力爭了 : 給人感覺這條似乎只有板主才可以使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27.174.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