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ssuperchild (issuperchild)》之銘言:
: ※ 引述《dannyxx (沙漠之狐)》之銘言:
: : 因為你讓我感覺非要有人難看不可,然後排除了其他可溝通解決的可能性
: : 其實我覺得若過於羅生門各說各話,我並不介意公開全部信件
: 如果組務認為有必要的話
: 我亦不反對公開全部信件
沒問題
: 根據該判例
: 1.「特務」一詞被明確標示,非第二行整段文字
: 2.該段文字提到特務是用「適合」來做敘述
: 3.特務非指不名譽職業或辱罵的言詞
: 4.判決的板主z不針對我的疑慮表示說法
: 故我針對該判例提出詮釋
: 認為若因「適合當特務」這類個人想法
: 可以被以蓄意毀謗看待
: 所以提出的檢舉亦為他人的想法意見
: 但內容包含比「特務」更具「辱罵」、「不實言論」等字眼
: 請不要忽略我檢舉內容的後面說明
: 僅僅用我是因為曲解判例當作評斷依據
: 就完全否決檢舉的可能違規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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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認你曾曲解判例及過份引伸案例是我考量的重心所在,
對你所提大部份檢舉當中有一兩項或者言之成理,
但絕大部份皆為濫訴,因此我仍會維持原公告判決,否決你所持之理據
接下來,應該交由組務裁定了,對此案回應至此
: 我並非這樣堅持
: 我當時提出的想法是
: 如果板主覺得該判決有過當
: 那就由當事人公告承認並更正
: 如果不覺不妥
: 那我會依此判例提出其他檢舉應比照辦理
: 如果檢舉被駁回
: 我即成為當事者
: 便能在組務提出申訴
: 並非你所述的我堅持一定要人承認錯誤
: 是吧
你的說法有很多種,我所提的是其中一種
你所說亦是另外一種,兩種你都有提過,還有其他的說法
也包括你為何提出檢舉的動機的最早說法
你該去看看信件紀錄,白紙黑字非我胡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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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27.174.201
※ 編輯: dannyxx 來自: 221.127.174.201 (02/21 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