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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scarra (還沒想到)》之銘言: : ※ 引述《Robbit1024 (體驗多樣生活)》之銘言: : : 吱跟藍蛆, : : 結果藍蛆不算攻擊,這是啥道理, : : 不用跟我講沒指名, : : 講"藍蛆攻陷"就是針對所有在那邊貼文的藍軍吧, : : 不然是講誰? : : 否則以後那我希望貼文章的時候,就講DPP綠吱吱們你們好:....這不會違規 : : 沒有指名就不違規?這種屬於全體攻擊在那發文挺藍或反綠的板友吧, : : 更誇張的是在推文,該位版主還可以說以後客觀事實會變動, : : 是怎樣,喜歡變就變是吧, : : 這種水桶的方式我認為非常不妥。 : : 希望小組長處理,該版主處分方式非常讓人覺得不公!! : 相關文章已收錄在DPP精華區z-4-31, : 本案爭議重點在攻擊對象的有無, : 而非蛆或吱是否屬於攻擊用語, : 該使用者已另因使用「藍狗」攻擊他人而進水桶在案。 : 另,本板並無禁詞板規,亦請查照。 : 本案回應至此,只等小組長判決。 那個人後來有沒有被水桶我不在意, 我在意的是我本來就有在說明攻擊對象, 你去看一下原作者整篇他寫的文章, "為什麼有那麼多的藍蛆在這裡叫...無腦.." ↑這就算了 ↑我是在講這部分。 對象特定就是dpp的貼文及推文者,那還是有對象特定的; 如果這樣不罰,那謝謝以後我請大家開頭就: 各位無腦的吱吱們: ooxxoxox..............這樣寫,希望不會違反該版版規。 而且我可沒說那是禁語,而是版主不會不知道人身攻擊的意思吧? 無腦不是人身攻擊?呵呵~下次希望人家用這些名詞的時候, DPP版主也能夠認為這些都不算人身攻擊....^^ 最後,18068我另外的說明,版主竟然是推文隨自己的意見來認定, 這點我想對所有版眾非常不公平,難道版規水桶等可以自己爽就好? "標準應該同一",否則每個版都由版主自己定看似沒有的版規, 隨自己喜好認定違規與否,那就不是版主該做的。 ※ 編輯: Robbit1024 來自: 118.165.221.126 (02/25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