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scarra (還沒想到)》之銘言:
: ※ 引述《Robbit1024 (體驗多樣生活)》之銘言:
: : 吱跟藍蛆,
: : 結果藍蛆不算攻擊,這是啥道理,
: : 不用跟我講沒指名,
: : 講"藍蛆攻陷"就是針對所有在那邊貼文的藍軍吧,
: : 不然是講誰?
: : 否則以後那我希望貼文章的時候,就講DPP綠吱吱們你們好:....這不會違規
: : 沒有指名就不違規?這種屬於全體攻擊在那發文挺藍或反綠的板友吧,
: : 更誇張的是在推文,該位版主還可以說以後客觀事實會變動,
: : 是怎樣,喜歡變就變是吧,
: : 這種水桶的方式我認為非常不妥。
: : 希望小組長處理,該版主處分方式非常讓人覺得不公!!
: 相關文章已收錄在DPP精華區z-4-31,
: 本案爭議重點在攻擊對象的有無,
: 而非蛆或吱是否屬於攻擊用語,
: 該使用者已另因使用「藍狗」攻擊他人而進水桶在案。
: 另,本板並無禁詞板規,亦請查照。
: 本案回應至此,只等小組長判決。
那個人後來有沒有被水桶我不在意,
我在意的是我本來就有在說明攻擊對象,
你去看一下原作者整篇他寫的文章,
"為什麼有那麼多的藍蛆在這裡叫...無腦.."
↑這就算了 ↑我是在講這部分。
對象特定就是dpp的貼文及推文者,那還是有對象特定的;
如果這樣不罰,那謝謝以後我請大家開頭就:
各位無腦的吱吱們:
ooxxoxox..............這樣寫,希望不會違反該版版規。
而且我可沒說那是禁語,而是版主不會不知道人身攻擊的意思吧?
無腦不是人身攻擊?呵呵~下次希望人家用這些名詞的時候,
DPP版主也能夠認為這些都不算人身攻擊....^^
最後,18068我另外的說明,版主竟然是推文隨自己的意見來認定,
這點我想對所有版眾非常不公平,難道版規水桶等可以自己爽就好?
"標準應該同一",否則每個版都由版主自己定看似沒有的版規,
隨自己喜好認定違規與否,那就不是版主該做的。
※ 編輯: Robbit1024 來自: 118.165.221.126 (02/25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