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bbit1024 (體驗多樣生活)》之銘言:
: ※ 引述《kirkland (打爆韓狗)》之銘言:
: : 禁詞用了5-6次
: : 總共被檢舉將近十次
: : 三人以上檢舉
: : 版主竟然棄之不管
: : 那以前被水桶的是不是可以把那幾天要回來??
: 也許你認為這樣做過份,我也討厭p這種,
: 可是因為有可能在投票表決期間,
: 既然那些話語準備要討論不把馬冏當禁語,
: 有些人認為還沒確定前自然可以講~
: (雖然這點也怪怪的,畢竟那是版規,未刪除前應該都還是有效)
: 不過版主也因此有公告,但是如果在投票開辦到公告前這段,
: 假設有其他的人因此而水桶,我認為版主應該要解除他們的水桶,以示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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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同意,但..
查最近期一個因為使用"馬冏(/囧)而受處分的案件只有一筆,判決在2/20日
受禁權人為doug,而最早有人對馬冏(/囧)是否該屬禁詞的討論是在判決後的翌日2/21
文章代碼及標題:#17l6US3k (KMT) [ptt.cc] [心得] 我認為"馬冏"不應該列為禁?
我認為在該文發出(即爭議發生前)之前判決是合理的,該文發出後亦沒有相關的案例發生了
(除了pinns一案)使用者doug是否可考慮提早放出來,我想再考慮一下晚一點再決定,
畢竟他是在受爭議前就關在水桶中的
: 當然從那篇公告後在寫的人,仍會有處罰規定。
: 這點我倒是贊同,就多給p一個機會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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