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我認為我沒有違反版規..
貴版版主禁我言論 我詢管道申訴..
我文中最後一篇文章也有講到..
我只反應兩篇...
第一篇 被版主給終結不得回應也不得推文..
版主您的回應是指我語氣不好..
我則在發文回應 我語氣不無不妥等等..
我最後也有講說 我第二篇的發文之後就不會在繼續發表此問題..
一切等待小組處理..
我解釋的是 我並無所謂的您所說的 語氣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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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水桶您認為還有必要 我則有我的疑問..
我並沒有違反版規 所以 您進我五日言論的理由 應該是不成立..
所以在此申訴..
一切等待小組處理 謝謝..
※ 引述《dannyxx (沙漠之狐)》之銘言:
: ※ 引述《pinns (趕論文...)》之銘言:
: : 請您也參考貴版18098篇...
: : 請深思謝謝..
: : 還是請小組能處理此爭議 謝謝..
: 是否該由投票方式決定禁詞,這點可以再深思,
: 同意有些事情是無法訴諸公決,或可能出現群眾暴力情況
: 所幸是投票結果亦沒有違背公平原則,投票結果大家都可以接納,亦如你所願(不禁馬冏)
: 但日後避免作這種投票便是
: 廢除"馬冏"這個禁詞只在數日間,你堅持馬上使用並身體力行,才導致目前板規是否有仍然
: 有效這個爭議,平息爭端及介定目前禁詞是否有效這是板主的權責,我相信這點可以為組務
: 可允許的範圍內。只要你暫時停止使用馬冏幾天便沒有接下來的一大串爭執,
: 要請組務仲裁很合理,我亦建議你這樣做,但不歡迎你繼續在敝板為此事再討論下去
: 只是你無法為此事停止在敝板再作爭論,亦不同意板工請你停止再討論下去的勸告及
: 警告"將有禁言處分" 因此而受罰實屬沒必要,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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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inns 來自: 203.68.227.66 (02/25 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