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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認為我沒有違反版規.. 貴版版主禁我言論 我詢管道申訴.. 我文中最後一篇文章也有講到.. 我只反應兩篇... 第一篇 被版主給終結不得回應也不得推文.. 版主您的回應是指我語氣不好.. 我則在發文回應 我語氣不無不妥等等.. 我最後也有講說 我第二篇的發文之後就不會在繼續發表此問題.. 一切等待小組處理.. 我解釋的是 我並無所謂的您所說的 語氣很差 ^^^^^^^^^ 至於水桶您認為還有必要 我則有我的疑問.. 我並沒有違反版規 所以 您進我五日言論的理由 應該是不成立.. 所以在此申訴.. 一切等待小組處理 謝謝.. ※ 引述《dannyxx (沙漠之狐)》之銘言: : ※ 引述《pinns (趕論文...)》之銘言: : : 請您也參考貴版18098篇... : : 請深思謝謝.. : : 還是請小組能處理此爭議 謝謝.. : 是否該由投票方式決定禁詞,這點可以再深思, : 同意有些事情是無法訴諸公決,或可能出現群眾暴力情況 : 所幸是投票結果亦沒有違背公平原則,投票結果大家都可以接納,亦如你所願(不禁馬冏) : 但日後避免作這種投票便是 : 廢除"馬冏"這個禁詞只在數日間,你堅持馬上使用並身體力行,才導致目前板規是否有仍然 : 有效這個爭議,平息爭端及介定目前禁詞是否有效這是板主的權責,我相信這點可以為組務 : 可允許的範圍內。只要你暫時停止使用馬冏幾天便沒有接下來的一大串爭執, : 要請組務仲裁很合理,我亦建議你這樣做,但不歡迎你繼續在敝板為此事再討論下去 : 只是你無法為此事停止在敝板再作爭論,亦不同意板工請你停止再討論下去的勸告及 : 警告"將有禁言處分" 因此而受罰實屬沒必要,如此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8.227.66 ※ 編輯: pinns 來自: 203.68.227.66 (02/25 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