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mbertoEco (Nina Fortner )》之銘言:
: ※ 引述《nightcatman (夜貓)》之銘言:
: : 請參閱 a-diane版 z->13->4->14
: : a-diane版版主UmbertoEco將此事件中wxyz2103與slow兩人在DPP版上的對話
: : 全部轉載到a-diane版並收錄至精華區
: : 然而無斷轉載違反ptt站規卻是無可置疑的事實
: 1.首先我們討論的不是同一件事情。
: 板主編輯精華區如果如您所述,是一無斷轉載之行為,
: 那麼大多數板主的每日工作程序顯然都有問題,
: 應該先逐篇逐篇的詢問作者意願。
依站規 PttLaw z->1->3 第二項中所規範之版主權限
均以 "該版" 文章為限
因此您在此所陳述的理由與我所質疑的重點並不相干
如果wxyz2103和slow的文章是發在a-diane版, 您自然有收錄的權力
但今天並不是這麼回事
而在 PttLaw z->1->3 第三項中所規範之精華區管理規定
則有 "精華區內容文章以自己看板文章為準,相關文章為輔" 的文字
雖然給予版主有收錄他版文章的彈性
但參照前述之版主權限及 PttLaw z->1->4 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的精神
此種收錄他版文章的行為, 應至少要經過原作者同意
但您今天並沒有
再者, 您在那個子目錄下所收錄的a-diane版文章只有4篇
但是無斷轉載自DPP的文章卻有25篇
包含了所有wxyz2103在DPP曾發表過,且明顯與本事件無關的文章共22篇
也不符前述精華區管理規定中所述 "以自己看板文章為準,相關文章為輔"
的比例原則
以上就是我所質疑的重點,再次整理如下:
1. 版主只對該版上的文章有處置的權力, 包括收錄精華區
(PttLaw z->1->3 第二項)
2. 由於1.,所以對於其他版面上的文章,版主應視同一般使用者,
同樣受到站規中對於無斷轉載之規範,
而不能主張將他版文章無斷收錄至精華區為版主權限
(PttLaw z->1->4 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
3. 即使版主已得到原作者同意收錄他版文章,亦應符合精華區管理規定中所述
"以自己看板文章為準,相關文章為輔" 的比例原則
(PttLaw z->1->3 第三項)
而您以下的答覆, 都必須是在符合上述站規的前提下, 才有被討論的意義
因此顯然與我所質疑的重點並不相干
所以我就只簡短回應
: : 在此請問小組長認為此事該如何處置?
: 2.提出者的適格問題。
: 如果作者本人不願意被收錄至精華區,
: 隨時可以提出要求,一般情況板主也都會配合。
: 但是今天相關作者都未提出申請,
: 所以原po所提出的是個不存在的假設性問題,
: 擅自揣測假設原作者的個人意願。
如前述, 前提是此文章是在您所管轄的版上, 您才有這樣無斷收錄的權限
: 3.其實類似事件並非沒有前例,
: 順便談談所謂的非一般情況。
: 板主收錄精華區除了該文為好文值得收藏,
: 另一個常見作用就是作為板務備份之用,
: 而在政治群組此情況尤其多。
: 一般來說,即便是好文,原作者也有不被收錄的自由。
: 但是作為板務備份之用的收錄精華區,
: 性質並不相同,是作為存證之用而非好文收藏,
: 通常不接受原作者主張刪除之權利。
: 這點也是大多數板主共識,
: Escarra在關於此案答覆中(DPP板#18686)也表明此一立場。
: a-diane板規第五點也明載,
: 若有需要板主得配合保全證據而不受當事人主張刪除之權利影響。
: 如果任何人在本板發現網友言論有毀謗損害名譽之虞,
: 都歡迎向板主提出保全證據之請求。
同上
: 4.本案聚焦的相關文件,
: 很明顯並非因為好文值得收錄,
: 而是因為先前有網友造謠在逆風行腳活動中收錢,
: 在本板也引起風波,出現不少熱心相信此謠言的網友,
: 而產生一長串討論串的論戰,這些在資源回收桶都有備份。
: 如今既然造謠者自己出來澄清收錢的事情是他自己造謠無中生有,
: 對於在本板引起如此風波的事件,
: 板友們有知的權利。
同上
: 5.並沒有人因為幫助散播逆風發錢的謠言而被我水桶處罰,
: 但是也沒有人因為當初幫助散播了這個謠言而來幫助澄清事實真相。
: 至於要為這個事件提起告訴的任何人,板主都會協助保全證據。
與我所質疑的重點無關
: 6.對這個事件有任何疑問都歡迎寫信給我。
: 除了情緒性辱罵的以外我都會回信,
: 那些只有一兩句話罵人的我會盡量回,回個謝謝指教好了。
: 至於那些在其他公開板面對此事件討論的網友,
: 幾乎都沒有寫信給我過,歡迎你們循正常管道申訴。
: 目前為止也沒有任何人因為討論這件事情被我水桶。
與我所質疑的重點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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