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mbertoEco (Nina Fortner )》之銘言:
: ※ 引述《nightcatman (夜貓)》之銘言:
: : 而在 PttLaw z->1->3 第三項中所規範之精華區管理規定
: : 則有 "精華區內容文章以自己看板文章為準,相關文章為輔" 的文字
: : 雖然給予版主有收錄他版文章的彈性
: 1. 轉錄文章跟編輯精華區是兩件事情。
: 各有不同適用的相關規定,條文您已經舉出來了。
: 不要創造您自以為的"依某某精神",請實事求是。
: 2. 板主編輯精華區的文章不限於本板文章,
: 可包括他板文章,條文您也已經列出了。
我相信您並沒有看懂我前篇文章中所述的重點
在此重新整理一遍
1. 版主只對該版上的文章有處置的權力, 包括收錄精華區
(PttLaw z->1->3 第二項)
2. 由於1.,所以對於其他版面上的文章,版主應視同一般使用者,
同樣受到站規中對於無斷轉載之規範,
而不能主張將他版文章無斷收錄至精華區為版主權限
(PttLaw z->1->4 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
3. 即使版主已得到原作者同意收錄他版文章,亦應符合精華區管理規定中所述
"以自己看板文章為準,相關文章為輔" 的比例原則
(PttLaw z->1->3 第三項)
: : 再者, 您在那個子目錄下所收錄的a-diane版文章只有4篇
: : 包含了所有wxyz2103在DPP曾發表過,且明顯與本事件無關的文章共22篇
: : 也不符前述精華區管理規定中所述 "以自己看板文章為準,相關文章為輔"
: : 的比例原則
: 3. 我相信絕大多數人對這裡所說的比例原則的解釋,
: 都是指整個板的精華區,整個板的精華區都在收別板的文當然奇怪。
: 您要這樣斷章取義,不如把範圍更縮小到那個子目錄,
: 連那4篇都忽略然後說"百分百都是它板文章"算了 。
我想用 "個別事件本身" 來當做範圍才是合理的解釋
在此事件中
您收錄的他版文章是自己看版文章的5倍以上,且絕大多數與該事件並無關係
這明顯不符上述精華區管理規定的原則
: 4. 您還是在提出不存在的假設性問題。
同本文第一節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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