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從頭到尾的論述建立在自己想像的假設上,
這讓一般人很難跟您互動對話。
1.您假設原作者並不同意被收錄精華區。
請舉證。
2.您假設轉錄文章跟編輯精華區是同一件事情。
您已經自行舉證推翻這個假設。
3.您假設板主編輯精華區收了他板文章時,
另有您所想像的奇妙的規定。
請舉證。
4.您已經發現板主本來就可以收他板文章以後,
又自行假設您自以為的比例原則,
和一般人對該條文的理解顯然不同。
5.您忽略板主對於板務存證編輯精華區的需要,
自行假設這個問題不存在,
而忽略本案情形剛好是因為板務需要而被存證。
6.您忽略關於板主接受板友要求提出告訴保全證據的可能,
自行假設這個例外可能不存在,
也忽略slow已經公開表示將對此案提出告訴的可能,
自行假設您看不到。
請您先證明您的論述前提的這六大假設存在,
我們才有繼續對話的可能,
否則您祇是在您自己的想像裡面跟自己對話而已。
請實事求是,不要指鹿為馬。
※ 引述《UmbertoEco (Nina Fortner )》之銘言:
: ※ 引述《nightcatman (夜貓)》之銘言:
: : 而在 PttLaw z->1->3 第三項中所規範之精華區管理規定
: : 則有 "精華區內容文章以自己看板文章為準,相關文章為輔" 的文字
: : 雖然給予版主有收錄他版文章的彈性
: 1. 轉錄文章跟編輯精華區是兩件事情。
: 各有不同適用的相關規定,條文您已經舉出來了。
: 不要創造您自以為的"依某某精神",請實事求是。
: 2. 板主編輯精華區的文章不限於本板文章,
: 可包括他板文章,條文您也已經列出了。
: : 再者, 您在那個子目錄下所收錄的a-diane版文章只有4篇
: : 包含了所有wxyz2103在DPP曾發表過,且明顯與本事件無關的文章共22篇
: : 也不符前述精華區管理規定中所述 "以自己看板文章為準,相關文章為輔"
: : 的比例原則
: 3. 我相信絕大多數人對這裡所說的比例原則的解釋,
: 都是指整個板的精華區,整個板的精華區都在收別板的文當然奇怪。
: 您要這樣斷章取義,不如把範圍更縮小到那個子目錄,
: 連那4篇都忽略然後說"百分百都是它板文章"算了 。
: 4. 您還是在提出不存在的假設性問題。
:
: : 同上
: : 同上
: : 與我所質疑的重點無關
: : 與我所質疑的重點無關
--
Having come from the light and from the gods ,
here I am in exile ,
separated from them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3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