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我還沒看完相關文章,且現在我也沒有時間繼續看相關或其他的文章
: 在未看完所有文章,且未查詢相關站規的情形下我目前只有幾個想法
: 1.如果文章屬於討論性質,UmbertoEco板主無權在獲得授權之前轉錄他板的相關文章
: 2.此事為某藍營支持者惡意造謠,在活動相關人員出面警告後坦承犯行
: 既然相關人員已得知此事,為保障該活動主辦單位的追究權益
: 在活動人員表態前或一定時間之內,相關的造謠文章應該被保存下來
: 但這文章不該放在長廷板,應放在DPP板精華區或本板精華區才對
: 在我明天作出結論之前,麻煩UmbertoEco板主先將精華區的東西設定為隱藏,謝謝
若承小組長指示在下願意配合。
另外我想藉此機會討論一下相關事宜的未來處理方式,
畢竟網路上吵架吵到放話要告的情形蠻常見的,
板主是否必須一律配合「保存證據」也值得討論一下畫個界線,
以免未來有進一步的爭議。
我個人是認為保存證據首先是被侵害的人自己的事情,
其次才是板主的協助,而事實上板主能做得比一般使用者更多的,
也就只有把文章標記起來或是收到精華區裡,
把文章標記起來並不能阻止原作者用編輯的方式把文章內容刪去,
而收到精華區裡則會有過去長板曾經有過的highlander案的問題,
(我找不到該案站方後來有沒有表態的文章,如果有的話請告知,感謝。)
而且實務上若使用者自己有把證據保留起來,其證明力應該也夠了,
板主的作為其實不是那麼重要或是關鍵。
當然我不是說板主在這件事情上什麼事都不用做或不能做,
在比較嚴重的案子裡,板主協助受侵害的人也是應該的,
但是在有些實在是蠻無聊的小事裡,如果也要要求板主介入實在也是有點困擾,
總之,我的結論是希望可以將要不要介入的權限保留給板主決定,
除非有明顯不公平或是有特殊情形時才由上級監督介入。
並且向站方明確爭取到可以把這些文章放在精華區裡的權限。
以上,僅供討論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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