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靜待小組處理...
五十天的水桶 我也不想再多說..
回應幾點..
就我所看到的,貴版在版主實行投票後,
就決定 再將 馬冏 列為禁詞 何來說你將預告開放???
你們結論就是 經過版友投票 再度 列為禁詞.
另外您提到 McCain版友與我的言論???
請問何來抄襲??那個地方另你覺得抄襲??
請明示 不用暗諷???
另外McCain版友那時候發表的言論 馬英九還未承認其 馬冏 的言論..
請別搞混...
我不衝 不申訴 哪來的這樣結果..
況且第一時間也判定 警告..
其他的不想再多說 你也不必回應 等到小組處理後 在回應吧..
在回應只會顯的您的秋後算帳心態...
這只是我感覺到受到不公平對待..
所以請靜待小組處理 謝謝..
另外 您回文中提到 別出張嘴
^^^^^^^^
請問這算攻擊性言語嗎??
我哪次指控空口說白話...
請您的口氣好一點..
就事論事吧 ..
另外在補上..在所謂的DPP版上是他版事務
套一句貴版:他版事務 不得帶入本版
他版事務他版言論 你拿這做比喻???
假使您覺得我吃你豆腐 請向他版版主申訴之..
請搞清楚您的定位與您的權限..
我來這邊申訴 當然有我的理由..
請尊重 別惡言相向..
什麼叫做 別只出張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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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我也能這樣說您嗎???
※ 引述《dannyxx (沙漠之狐)》之銘言:
: ※ 引述《pinns (趕論文...)》之銘言:
: : 17624篇 更改前次判決 原先警告.
: : 理由則是,馬英九承認其馬冏 事件後,因版規在模糊地帶所以那時候不承認..
: ^^^^^^^^^^^^^^^^^^^^^^^^^^^^^^^^^^^^^^^^^^^^^^^^^^^^^^^^^^^^^^^^^^^^^^
: : 如今突然再更改..
: : 水桶由五天增加到五十天..
: : 在此申訴..
: 關於在kmt板禁詞"馬冏"爭論事件,kmt板板主直屬上級i小組長已就相關事宜
: 作出裁決:
: PoliticLaw #5385
: ---------------------------------------------------------------------------
: 1.我可以接受板主考量,也不打算干預板主判決,但覺得這次dannyxx板主有點審慎過度
: 板主說過"他亦不應該在結果出來前衝紅燈"
: 目前看板正在投票決定馬冏二字是否要繼續列為禁詞
: --->這代表這兩個字(1)目前仍有爭議且(2)現在仍是禁詞
: 此時明顯非新進使用者但仍故意用這兩個字的pinns就可被認定為故意挑戰板規(註一)
: 就算他因受罰而到此申訴,我也不會受理他的申訴...這是我的立場
: ------------------------------------------------------------------------------
: 1.根據組務裁決,閣下(pinns)確實犯規無可置疑,可依板規處分,
: 2.當初本人(dannyxx板主),對pinns輕判的決定,審慎過度。
: 3.組務已明碓指出,即使pinns因此而浸水桶,來此申訴也不會獲受理
: 4.根據以上三點,閣下本來就罪有應得,應受板規制裁,沒罰是你走運,罰了也只好認命
: (判決公告全文,收在文章最底 附錄一)
:
: 犯規就該罰,既然組務也證實pinns確實犯規,
: 就請違規者pinns閣下為你的犯行付出代價。
: 要上級介入也是你要求的,當上級作出裁決後,
:
: 即使最後結果對你不利,也請你接受裁決結果。
: : 另外,我那時申訴的 馬冏 一詞 經過我的申訴 結論也是開放使用.
: ^^^^^^^^^^^^^^^^^^^^^^^^^^^^^^
: 好像不是,本來就要開放,我就早就預告了會開放,你跑來順勢申訴一下功勞便歸你一人
: 對投贊成票的四十位板友及主張開放的板友似乎不太公道。抹黑我不要緊,
: 但別侮辱了其他人。
: 凡事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指控別人請提證據,別只出張嘴,
: 個人十分厭惡空口說白話,順口開河
: 以下是被你在組務指控及在dpp板被你文章吃盡豆腐的我,所提的證據
: 1.最早的提議取消禁詞”馬冏”是板友McCain(kmt: #17l6US3k)
: 日期是本年2/21.比你發表的時間足足早了三天。
: 2. 你所謂的理據,與首發者McCain的提議相似度竟達90%以上,我不想說你抄襲
: 但絕對可以證明,你是後發者(你的後發文章供這裡的朋友品評:(kmt:#17m2FWN7)
: 3. 連署投票結果的公佈時間,亦比你的所謂申訴時間早,
: 這點已可完全駁斥你所謂"因你申訴,馬冏便解禁"一說
:
: (a)投票結果發佈時間: 2/24 18:58(證據文kmt:#17mKtSbp)
: (b)pinns正式申訴時間 2/24 20:43 (證據文:PoliticLaw#17mMQ7qi)
: (c)本人於投票結果出爐前,曾預告將會大比數通過,亦可作旁證(kmt:#17mJoQgS)
: 4. 以上3點,每句皆有證據支持。指控別人很容易,指空抹黑不用證據也不用什麼成本
: 反而被指控的要不斷花時間找證據自清,實倍感無奈。
: 5. 墾請小組長特別關注這一點:
: (a)pinns在友板dpp板長期發文針對kmt板明嘲暗諷及諸多指控(附錄二)。
: 日前,申訴人pinns在這裡已被小弟清楚指出其言論中有諸多 "不實指控
: (不實之多,快可以弄成一張清單了)這點也請組務查照,還kmt板板工同仁一個公道,
: 並墾請注視使用者過度失實指控,歪曲事實,讓當事人身心名譽時間皆蒙受嚴重損害
: 。
: (b)在小組長管轄的組內,己發現使用者利用友板作為攻訐另一個友板的場所,
: 為避免組內看板互相惡鬥的事情重演,這情況希望小組長及早關注。
:
: : 證明我有所理據..
: 你的理據,已被政治小組組務駁回,PoliticLaw #5385及上文請查照
: : 如今改判水桶50天 有如秋後算帳..
: 閣下於禁詞解禁前擅衝紅燈,按規定計算違規次數達七次,按板規犯一次罰七天,
: 加上前案還剩一天水桶,7*7+1 = 50天 沒多判一天,也沒少判一天。
: : 請小組處理 謝謝..
: 附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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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dannyxx (沙漠之狐) 看板 KMT
: 標題 [公告] pinns 以身試法挑戰板規,水桶50天
: 時間 Thu Feb 28 10:56:47 2008
: ───────────────────────────────────────
: 馬冏解禁前,pinns以身試法,測試禁詞是否仍然有效,初判勸告,
: 但被檢舉人不滿結果及不願遵行板務指示,這部份根據組務最後的裁決結果重審。
: 1)受爭議之板規在表決前仍然有效 2)pinns可裁定為挑戰板規
: 檢舉推文:
: → Robbit1024:17982 連署前仍為禁詞 pinns 禁詞 馬冏 02/24 13:31
: → ser513:#17mJGYG5 pinns 推文禁詞 馬囧 02/24 17:23
: 推 ser513:#17mJUNGX pinns 推文禁詞 馬囧 02/24 17:30
: 推 gocd:#17mJKCwx pinns 馬冏真的很笨..笨到連貪污都不戴手套.. 造謠 02/24 17:33
: 推 genough:應該是檢舉他 無視司法判決 02/24 17:36
: → kirkland:#17mJUNGX pinns 馬囧 02/24 17:38
: 推 ser513:#17mJe0E_ pinns推文禁詞 馬囧 02/24 17:39
: → kirkland:#17mJe0E_ pinns 馬囧 禁詞 02/24 17:39
: → kirkland:#17mJiBSG 禁詞 pinns 馬囧 02/24 17:45
: → kirkland:#17mJjfCV pinns 禁詞 馬囧 02/24 17:47
: 推 kirkland:#17mJUNGX pinns 兩次馬囧 一次囧: 02/24 17:48
: 判決及罰則:
: 1.使用禁詞馬冏部份,經查皆為屬實,一篇判一罪(註一),合共七篇違規。
: 加上前因妨礙看板還有剩一天刑期 7*7+1 = 50
: 2.蓄意誹謗部份,押後處理,若受理將另行公告。
: 註一:計算慣例,使用者在同一篇(含標題、內文、簽名檔,推文)重覆使用同一禁詞,
: 計算為一次犯規;若在同一篇使用不同禁詞,則以使用多少個不同禁詞逐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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