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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nnyxx (沙漠之狐)》之銘言: : ※ 引述《bilibala (病畜抓狂了 XD)》之銘言: : 這只是初步證據,如我能有站方權限,我就直接查,不用向站方申請。 : 站方有站方的方法,我沒有這個權限,但可以提出初步證據,要求站方查。 : 不過,可以私下跟你打賭,賭脫光喝愛河水就不要啦,誰輸了也不會真的去實踐 : 實際一點,賭一下p批還是可以的 其實最實際的就是請被質疑分身的使用者發毒誓不就好了? 不敢發的九成九 都有問題 畢竟自欺欺人很容易 要欺神沒多少人有膽量. 根據之前的記錄 那種被質疑嘴硬喊冤 到處告狀要所有懷疑他的板主及使用者的道歉的前例也不是沒有過. 而且連站方都抓不到他真的是分身的証據 結果呢? 去翻舊文吧 科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69.9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