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inns:這也拿抓到@@" 看來"用心"在經營..學生變副業了阿?厲害..03/12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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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版主的檢控:
一、犯行與懲罰:
我認為你是故意挑釁和惡意攻訐,根據<<推文與公共秩序管理辦法>> 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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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文挑釁、擾亂看板秩序或違反板規第12條妨礙看板等情事,禁言十至三十天。
若經過勸告後仍然再犯(含本系列條文生效前七天,所有的勸告),禁言一個月。
我的回應如下:
我認為我沒有故意挑釁與惡意的攻擊,自從上次(馬冏事件)五十天禁言平
反後,我認為我的發言都已經盡量避免用過度刺激的文章發言,相關文章或
推文也都可查,對於犯行一的指控,我不能贊同,難道我連說版主用心在經營
該版也不可嗎?我認為查相同ip不是一見容易的工作,我也覺得版主滿厲害的.
但請問這樣有故意挑釁嗎?還是惡意攻訐????
版主他對於我的犯行的解釋 我則不認同,我到現在還是不知道我怎麼會
有擾亂該板看板 推文挑釁的意味???
這是我對於第一點的回應 感謝.
d版主的檢控:
二、極為惡劣之不良紀錄:
a) 近期你在本板多次違反板規,並屢犯不改。自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三月十二日止,
不足九十天內,違規次數已累計達六次(含這次),每每服刑完畢馬上重犯
並惡性加重。屢屢以挑釁板主為樂,屢罰屢犯。並於本用二月期間,蓄意挑戰板規,
惡意鑽板規漏洞而逞兇擾亂看板安寧莫甚。以及本年三月八日,又在推文中挑釁
眾板友又再被警告。
以上犯案紀錄,已打破本板創板以來,短時期內違規頻率最高之紀錄。
並且是本板歷年來屢犯之慣犯,惡性深重。(註)
b) 曾多次違抗板主指示,拒不合作並故意衝撞。視發言規則與板主維安職權如無物。
c) 曾多次意圖聚眾煽動板友敵視本板,及其他對看板極不友善的行為,造成諸多糾紛
與事端。
根據 a) b) c) 三點,
板主裁定你已嚴重及多次違反站規<<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pttlaw-z-1-4),
違規行為第五條,並對本板秩序之安寧,構成極嚴重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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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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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應如下:
針對a)回應: 近期的紛爭我有錯的也有受到該版的版規處置,請問???
這又與這次有什麼關係呢??請問我如何每次犯行完畢
又如何的惡性加重?
上次的馬冏事件?您亂禁我言我申訴成功,難道您不該道歉嗎?
另外,這跟這次的言論又有何關係??難道這也是理由嗎??
對於 馬冏誤判事件後,我自己的言論不管推文或文章都可查
請舉出我有何惡性加重????
針對b)回應: 這種理由能也能拿上來,我只能說我都據理力爭,當然有錯的
一樣,我也按照版規服完刑期有何問題嗎???
針對這點,個人感覺有點要入罪別人,刻意找的理由.
針對c)回應: 這點如同b)點,給我的感覺就是要入罪別人的莫須有罪名.
請問我何時何地,如何煽動版有對抗該版??請舉例?別空口?
還是一樣,這點與這次您檢舉我的又何相關呢?我又如何
對該版構成嚴重的威脅?您實在是反應過度了.
我還是一樣反對您這個檢控?
根據您的a)b)c)三點的檢控,這樣入罪我,我實在是無法接受??
感覺版主您是否想找各種理由使我無法發言?????
另外,這次的檢控實我覺得版主您有反應過度了.
這點還請小組長您處裡,我完全尊重小組長的處裡.
d版主的檢控:
三、嚴重警告:
根據以上第一和第二點,針對你個人近期及過往諸多的不良紀錄。以後會對你的發言,
採較高的審查標準。文章有違規不會再預先警告,即刻設劣文。
推文違規禁言期最低由一個月起跳,最高三個月。
(同時違反一條板規以上或其他嚴重犯行,則不在三個月之限)。
我的回應如下:
這真的是實行言論自由的鉗制,我之前所犯過的版規
我認為違反的我也乖乖做水桶.
拿法律來說,是否闖過紅燈,下次在闖?刑期會在加重?
以後只要不小心闖紅燈 本來罰款1800的,自動double
或以更高的罰款或行其來代替..
這是變相的鉗制言論自由,想請問小組長,版主可以這樣做嗎?
假使版主有這權限?那請問?我有犯行惡行重大到如此???
請小組能給予處理.
d版主的改善機會:
四、改善機會:
請pinns即刻改善,並三天內在本板發文公開承諾不再犯規、挑戰板規和挑釁板眾。
並為你的犯行,以及受影響的良善守法眾板友表示歉意。
a) 視道歉文之真誠及悔意,酌情減刑五至二十五天,若道歉文出現挑釁與攻訐之文字
或試圖抗辯與加入其他指控,即刻設劣文及加倍刑期。
b) 如不服判決,請逕洽組務。案件至組務層級,無論組務受理與否,
皆視你為毫無悔改之意,道歉減刑之贖罪原則,不再生效。
c) 三天內不道歉,即刻執行本文第一點罰則: 禁言一個月。
及第三點:採用高標準審查你的發言,並繼續累增你下次違規的刑責。
若狡詐逞兇試圖鑽板規之漏洞,以及再習慣性挑釁板主,
將在板主群會議,提案援引 basicnet多次鬧板案為先例,
將閣下列為 KMT 板 永久拒絕往來戶。
我的回應與最後的申訴如下:
我只接受b點第一段的建議,所以我到這邊來申訴
當然我部分接受您所謂的 案件至組務層級,皆視我無悔意的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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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的來說,我不是無悔意,而是我認為我沒攻擊或挑釁貴版.
您的這樣講法 我當然無法接受.
我申訴求的是一個公平的判決,當然最後以小組的判決為依據.
a)點的回應: 您說 道歉文上試圖出現抗辯與其他指控...等等
即刻設劣文及加倍刑期???
那也就是說 我的那段推文裡面,有強烈的字語'讓
您覺得我攻擊及挑釁貴版,您b)點的說法,已經判決
我就是這樣的行為,另外也不詢問我是否有這種意思.
也變相的不給我在板上回文解釋的機會,只給我道歉的唯一選擇.
這也是我不能接受的,我強調 我沒有攻擊或挑釁貴版的意思
就像我前面提到的,說您"用心"在經營貴版有錯嗎???
(抓相同ip本來就要比對不容易),以一個學生來說的話,當然要花
相當的時間(在繁重的課業外),所以我說您學生變成副業???
我有錯嗎?我也稱讚您 厲害 ,請問我哪裡攻擊了????請您回答我吧??
c)點的回應: 您在c)點的檢控,極盡尖酸刻薄之用語,讓人感覺很不舒服.
另外您說使用高標準???請問高標準是否就是您個人的標準呢??
那版規是用來幹嘛的,請依照版規處理,這點也請小組長明示?
版主可以有這樣的權限嗎?任意提高處法的方式與刑期?
另外您提到:若狡詐逞兇試圖鑽板規之漏洞,以及再習慣性挑釁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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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舉出 我如何逞兇狡詐????我挑釁您?
實在是很過分的指控.難道不能質疑您嗎?
最後您提到永久往來戶,如果我確實犯行如此重大,
如果您永久水桶本人,經過本人向小組長申訴被駁回
那我會接受這個指控.感謝.
最後請小組能處理,再次麻煩小組長..
我再次聲明,絕對無攻擊或挑釁kmt版的意思..
請小組長 明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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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8.227.66
※ 編輯: pinns 來自: 203.68.227.66 (03/13 19:30)
※ 編輯: pinns 來自: 203.67.184.172 (03/13 23:52)
抱歉再次打擾小組長 = =
在kmt版18702篇..d版主提到的幾個理由..
我在這裡申訴我的想法..
對於他指控我的犯行.與我的回應
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