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版主您並沒有回應我提的幾個問題..
我也尊重您..
一切依小組的處理決定..
我還是那句話..我的那個推文 並沒有任何攻擊 與 挑釁..
在此不再回文 等待小組長處理.
感謝..
※ 引述《dannyxx (沙漠之狐)》之銘言:
: ※ 引述《pinns (趕論文...)》之銘言:
: : 我的回應如下:
: : 針對a)回應: 近期的紛爭我有錯的也有受到該版的版規處置,請問???
: : 這又與這次有什麼關係呢??請問我如何每次犯行完畢
: : 又如何的惡性加重?
: : 上次的馬冏事件?您亂禁我言我申訴成功,難道您不該道歉嗎?
: : 另外,這跟這次的言論又有何關係??難道這也是理由嗎??
: : 對於 馬冏誤判事件後,我自己的言論不管推文或文章都可查
: : 請舉出我有何惡性加重????
: ^^^^^^^^^^^^^^^^^
: 屢罰屢犯,知法犯法,
: 對我來說就是惡性加重
: : 針對b)回應: 這種理由能也能拿上來,我只能說我都據理力爭,當然有錯的
: : 一樣,我也按照版規服完刑期有何問題嗎???
: ^^^^^^^^^^^^^^^^^^^^^^^^^^^^^^^^
: 我不是要你服刑,我要你改。刑罰不能讓人悔改,或遏止犯罪
: 就沒有任何意義。罰你不改我就想辦法讓你改,或讓你無法再犯。
: : 還是一樣,這點與這次您檢舉我的又何相關呢?我又如何
: : 對該版構成嚴重的威脅?您實在是反應過度了.
: ^^^^^^^^^^^^^^^^^^^^^
: 你已經立下了一個非常壞的榜樣,我再不處理你,
: 以後其他人學著照辦,板規與看板秩序將蕩然無存
: 板規我還會重整一次,特針對刑期會採用累進制及範圍制(註)。
: 初犯及願意合作的輕判。屢犯不改前科斑斑、嘗試鑽板規漏洞、
: 挑戰板規與板主維持看板秩序決心之人士,將倍數式累增懲罰。
: 以後誰敢跟板龜作對,板龜就讓他好久都進不了KMT板。
: 其他我不想回,這次我自己打住,也不再回閣下的後續文章。
: 註:累進原則及刑期範圍:
: 比照現在KMT板置底臨時板規<<推文與公共秩序管理辦法>>第二、四、五條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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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inns 來自: 203.67.184.172 (03/14 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