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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reamysky (老闆~有炸蝦嗎??)》之銘言: : 我的問題是: : 一、 : 根據DPP板規 : 到底多頻繁開新文章才叫洗版? : 糾竟在多少時間內多少文章才是洗版? 已經講過要看板面上文章量而定, 沒有任何一個板會不管洗板這件事的, 但是你去看有那個板有對洗板的篇數作定義的? 而且板上有那麼多人被劣文宣告設劣文的前例, 經常在本板出現的你會不知道嗎? 如果你是第一天來本板我就直接設劣文還有得說, 身為被警告過的使用者,本來就有注意相關規範及案例的義務。 : 二、 : 版主在DPP版說,小的看到版主請假才一小時PO三篇 : 很抱歉請問版主有什麼證據說 : 小民是因為看到您請假我才一小時PO三篇 這是我主觀的認定,而且這也不影響你洗板行為的事實, 就算不是如此,之前的劣文預告也讓你知道不能一直發新文章了, 基本上這個規定是對所有人都適用的,參考其他人的案例, 你並沒有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而且很多人在被發預告之後,都能遵守而且仍然繼續討論,你沒有做不到的道理, 做不到,就是依規定來。非常清楚。 : 小民過去發了兩篇文章陳述 : 只得小組長回覆: : QUOTE: : 就單純的是否要認定為劣文來考量,板主對其他幾篇的認定我沒無異議,第四篇還要再考慮 : 但在考慮到板主已發過劣文宣告,而申訴人在公告後發的前三篇文章實在... : 我不打算干預此次板主將第四篇也算進去的作法 : 小民的問題跟申訴還是沒有得到解決 : 然後小民卻遲遲得不到版主及小組長的回覆 : 在下懇求小組長及DPP版主給予小民的問題一個答覆 你不需要我的答覆,我的答覆就是原來的判決,多說無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16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