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nnyxx (沙漠之狐)》之銘言:
: pinns的資料都整理好了
: 麻煩小組長看一下那些東西,感恩。
: kmt-18-3-5
: 另外,剛剛抓到狡詐逞兇之現行犯,請小組長查照:
: 3/8 pinns被板工警告--->pinns沒表示願意接受板工指示--->
: 3/12 pinns再次犯規,被板工宣告水桶及嚴重警告--->
: 3/13 pinns回推3/8日五天前的舊公告說願意接受板工指示----->
: 剛說完願意配合下一刻,馬上向組務申告,說他本來就很有悔意..╮(﹋﹏﹌)╭..
: 意圖製造假證詞誣衊板工,狡辯脫罪以及妨礙組務判決公正,證據確鑿。
: 作者 dannyxx (沙漠之狐) 看板 KMT
: 標題 [公告] pinns 注意
: 時間 Sat Mar 8 18:28:50 2008
: ^^^^^^^^^^^^^^^
: 推 pinns:OK..我接受... 03/13 18:16
: → pinns:不過我本來認為 這沒什麼貶仰...我只是認為 選馬蕭=台灣的噩 03/13 18:17
: ^^^^^^^^^^^
: → dannyxx:在你推文的前一天已經被宣告水桶及嚴重警告,回來再說願意 03/15 10:22
: → dannyxx:有什麼意義,真有改善之心,就依公告寫道歉文。勿在意圖妨礙 03/15 10:23
: → dannyxx:司法公正 03/15 10:24
抱歉這點我得回應..
我看到這公告(17888)篇的時間就是剛好在當天.所以我認為我可以接受您這個公告
對於馬蕭噩耗的說法 就如同我再推文回應的,我剛覺得沒什麼貶仰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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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噩耗 我認為 選馬蕭=噩耗,我不覺得有什麼貶仰,這是我的政治理念
不過我當時在推文裡面說OK,是我尊重版主您 ,說我可以接受..
何來意圖使人錯亂???
而且 噩耗 也不是貴版的禁詞,所以我就有一直在使用,直到版主您公告之後..
我看到 我覺得這OK我可以接受...
這是在您上個公告(17888)的推文..
還有 我看到的時間就是剛好與我檢舉您 嚴重警告我的那天 的那公告(1870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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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兩個不一樣的事情,我檢舉您的是,在您另一篇公告裡對我的言論
您認為是挑釁您或妨礙看板惡行重大等等..
如同我再第一PO檢舉所提到的,我認為 我沒貶仰您..
也沒有挑釁看板,這幾點是我所想要回應的..
感謝...
: 作者 dannyxx (沙漠之狐) 看板 KMT
: 標題 [公告] pinns 水桶一個月暨嚴重警告
: 時間 Wed Mar 12 23:52:43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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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pinns (趕論文...) 看板 PoliticLaw
: 標題 [申訴] kmt版版主過度反應對其公告禁言一個月的理由並不能接受.
: 時間 Thu Mar 13 19:17:39 20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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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inns 來自: 59.105.28.39 (03/15 15:36)
※ 編輯: pinns 來自: 59.105.28.39 (03/15 15:44)
※ 編輯: pinns 來自: 59.105.28.39 (03/15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