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aronmin (Invisible Cities)》之銘言:
: 附註二:水桶條款
: 1.恨板條款:
: 從本板轉貼文章至 Hate、HatePolitics等板,或從Hate、HatePolitics等板
: 轉貼文章於本板,或發表於本板之文章係輾轉源自Hate、HatePolitics等板者,
: 初犯水桶三天,屢犯水桶一星期。
: 但小弟想請教一下設置這條板規的用意何在,
: 我猜想可能板主認為轉錄至Hate、HatePolitics或從那裡轉來的文章都是恨文?
: 但事實上這些文章不必然是恨文,尤其是從a-diane轉過去的文。
我不是該板板主,但我想我能代為說明部分板規的用意
如有遺漏之處,請板主代為補充
恨板或政治恨板的文章本就是用來發洩心情,裡面的用語難免較為偏激
對使用者對立比較嚴重而又比較要求發言秩序的討論板來說
將心情類板的文章轉錄過來後很容易造成看板失序
至於由看板將文章轉到恨板或政治恨板...
如果這是理性的討論文章,何必轉到那些板,對那些板來說這種行為也可以說是來亂的
如果這本就是一篇發洩文,直接在那發表即可,又何必先貼到看板來???
我想這就是板主設限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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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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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6.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