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blicAffai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aaronmin (Invisible Cities)》之銘言: : 附註二:水桶條款 : 1.恨板條款: : 從本板轉貼文章至 Hate、HatePolitics等板,或從Hate、HatePolitics等板 : 轉貼文章於本板,或發表於本板之文章係輾轉源自Hate、HatePolitics等板者, : 初犯水桶三天,屢犯水桶一星期。 : 但小弟想請教一下設置這條板規的用意何在, : 我猜想可能板主認為轉錄至Hate、HatePolitics或從那裡轉來的文章都是恨文? : 但事實上這些文章不必然是恨文,尤其是從a-diane轉過去的文。 我不是該板板主,但我想我能代為說明部分板規的用意 如有遺漏之處,請板主代為補充 恨板或政治恨板的文章本就是用來發洩心情,裡面的用語難免較為偏激 對使用者對立比較嚴重而又比較要求發言秩序的討論板來說 將心情類板的文章轉錄過來後很容易造成看板失序 至於由看板將文章轉到恨板或政治恨板... 如果這是理性的討論文章,何必轉到那些板,對那些板來說這種行為也可以說是來亂的 如果這本就是一篇發洩文,直接在那發表即可,又何必先貼到看板來??? 我想這就是板主設限的原因 -- 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