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發文因為
「發言激昂、質疑對象為政治人物政黨之人格、意圖、適任否(而非政策)者 」
而被刪除。
已與板主確認,而我先說明我在原文中,並未質疑政治人物與政黨,純粹就擁核與
反核兩方評論。
如果我提了政治人物與政黨,越線被刪文,那是我的問題。
可是我沒有。
因此被刪文不是「質疑對象為政治人物政黨之人格、意圖、適任否(而非政策)」
而就發言激昂的部份,板主只說這是裁量權,並沒有界線或可明示之處。
因此提出申訴,此項板規中「發言激昂」的定義不明,範圍不詳,以此作為刪文
的根據,則被刪文者(如我)無法預期文章中何處可能會越線。
而以我的發文習慣,也無法再次避免在此「定義不明,範圍不詳」的板規中,會
重覆遇到同樣的問題。
已要求板主定出不要如此籠統的板規或是修改,將其定義與範圍明顯化,但被以
此等為板主之裁量權而遭拒絕。
因此前來申訴此條板規不合法理之處,並要求回復我的文章,避免影響P幣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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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型社會中,人要是站在M的右邊,誰會管M左邊的人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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