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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scarra (還沒想到)》之銘言: : 請看#17T57BZP (PoliticLaw): 然後搞清楚事情的經過再來亂入。 : 扁板從來沒有落入像馬板那樣的情境, : 換句話說,扁板始終都是有板主的。 : 扁板要廢板,是該板板主主動決議的事情,不是小組長的決策。 : 依程序小組長目前能做的,是督促該板板主執行其自行呈報的決策, : 若該板板主板務弛廢而未進行,則可撤換該板板主。 : 以目前該板只有一個板主的情形,若走到這一步, : 才會變成沒有板主的情形, : 若是比照馬板前例,至少還得再選個兩次以上選不出來,才有砍板不砍板的問題。 : (小組長是否也要代管個一次,既然看板都設靜了,就省略吧) 扁版好像有帶管過兩次?分不清楚了~~~ 另外,我認為如果要廢,就盡快整理資料,廢版 否則就不要廢,開放發言~~ 難不成要現在的狀況給他放一百年? ============= 我認為應該請扁版版主交代是否真要廢版,目前處理進度,預計何日完成進度 在預計完成進度後寬限兩禮拜強制廢版(或強制開放發言) 如果扁版版主無法交代目前進度,則以長時間為未理版務、怠忽職守 ,拔除版主職位並重選 -- http://12345690.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78.210 ※ 編輯: wkwtb 來自: 210.240.78.210 (07/20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