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DPP版之前之公告,"跳針"一詞在DPP版不能使用,證據如下:
----------------------- 引言開始 -------------------------
文章代碼(AID): #18cbWyGR (DPP) [ptt.cc] [公告] YHLYHL v. tllk 人身攻擊案
YHLYHL推文檢舉,相關證據節錄如下:
※ 引述《tllk (天氣好熱啊)》之銘言:
: : 所以?我就說過了,既然法院如此認定,後面還需要查?自然無須調查,因為請領後
即
: : 不得過問!
: 本來就是請領後不得過問,謝長廷、蘇貞昌都是這個標準,你沒看見嗎?
: 既然正常標準是這樣,你為什麼對馬英九的領據特別費的部分管這麼多?
: 還你就說過了呢....既然說過怎麼跳針好幾篇回文,一直跳針到我都煩了。
: 臉皮真的子彈打不穿....
按YHLYHL推文檢舉tllk兩篇文章,
意旨認為tllk以跳針指稱YHLYHL為人身攻擊,
按依本板過往判例,跳針一語在通常情形尚不構成人身攻擊,
但業經明示為以理性討論為主的本板所不歡迎之用語,
請tllk尊重討論對手的意見,不要再使用跳針及類似語詞指稱對手的行為。
此外,節錄證據的最後一行亦為踩線的行為,
本次暫不以人身攻擊論處,
但板主未來將對tllk的言論採較高標準審查,請自重。
不服前開判決者請逕依申訴規定辦理。
----------------------- 引言結束 -------------------------
紅色字體部分,我想不是針對我一個人,而應是整個DPP版。
但我在DPP置底檢舉文,檢舉有人用跳針此一禁詞,版主卻說DPP版未設禁詞....
這其中必有矛盾,請小組長處理,謝謝。
→ tllk:#18fmcprm B版主用禁詞 119.14.65.79 08/17 16:09
本板無禁詞板規,且tllk非檢舉權人,本案不予受理。
請tllk注意勿再違反板規在本篇推不相關的文字,
本次尚屬無心故不予處罰,請勿再犯。
→ BioMachine:這是跳針嗎? 61.216.5.169 08/17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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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9.14.6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