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scarra (還沒想到)》之銘言:
: ※ 引述《tllk (天氣好熱啊)》之銘言:
: : 按DPP版之前之公告,"跳針"一詞在DPP版不能使用,證據如下:
: : ----------------------- 引言開始 -------------------------
: : 文章代碼(AID): #18cbWyGR (DPP) [ptt.cc] [公告] YHLYHL v. tllk 人身攻擊案
: : YHLYHL推文檢舉,相關證據節錄如下:
: : 即
: : 按YHLYHL推文檢舉tllk兩篇文章,
: : 意旨認為tllk以跳針指稱YHLYHL為人身攻擊,
: : 按依本板過往判例,跳針一語在通常情形尚不構成人身攻擊,
: : 但業經明示為以理性討論為主的本板所不歡迎之用語,
: : 請tllk尊重討論對手的意見,不要再使用跳針及類似語詞指稱對手的行為。
: : 此外,節錄證據的最後一行亦為踩線的行為,
: : 本次暫不以人身攻擊論處,
: : 但板主未來將對tllk的言論採較高標準審查,請自重。
: : 不服前開判決者請逕依申訴規定辦理。
: : ----------------------- 引言結束 -------------------------
: : 紅色字體部分,我想不是針對我一個人,而應是整個DPP版。
: : 但我在DPP置底檢舉文,檢舉有人用跳針此一禁詞,版主卻說DPP版未設禁詞....
: : 這其中必有矛盾,請小組長處理,謝謝。
: : → tllk:#18fmcprm B版主用禁詞 119.14.65.79 08/17 16:09
: : 本板無禁詞板規,且tllk非檢舉權人,本案不予受理。
: : 請tllk注意勿再違反板規在本篇推不相關的文字,
: : 本次尚屬無心故不予處罰,請勿再犯。
: : → BioMachine:這是跳針嗎? 61.216.5.169 08/17 01:13
: 查DPP板置底板規中並無禁語一節,
: 且在下於本板亦留有不設禁語板規之明確討論紀錄。
: 節錄DPP板置底板規中人身攻擊部分:
: 3.看板秩序之維護
: 3.1人身攻擊
: 人身攻擊採告訴乃論,僅直接被攻擊者有權向負責管理板面秩序之板主提告,
: 不得代為檢舉。
: 無正當理由亂入他人案件者處水桶一周。
: 檢舉程序及格式依置底檢舉文之規定辦理。
: 人身攻擊的認定由負責管理板面秩序之板主考量前後文脈絡認定之。
: 人身攻擊者初犯水桶一至三日,再犯者三至七日,三犯者水桶一年。
: 因此,依前揭板規,
: tllk之檢舉「禁語」屬於無效之檢舉,
: 如tllk係檢舉「人身攻擊」,則其並非受攻擊者,並無檢舉權,
: (文見DPP板17962篇)
: 故判決不受理。
: 說明如上。
DPP版規
2.2不符板旨之文章或推文
A.廣告文、恨文、個人板文或其他明顯不符本板板旨之文章,
所有板主均得逕予刪除不另公告。
B.雖未達前揭直接刪除之程度,但因文章過短、內容挑釁或含有不雅用詞、
使用群體攻擊用語或政黑用語,或有其他妨害理性討論之情形者,
負責看板經營之板主得提醒注意並要求改善。
推文內容視同文章受板規之規範。
拒不改進者得由負責管理板面秩序之板主公告列管,並視情形處以劣文及水桶。
之前的版規做出"跳針"禁用,無非就是這一條吧?
沒錯,E版主你的確盡到了負責看板經營之板主得提醒注意並要求改善
任何人也沒有說這樣有問題,因為最前面的公告也說這不算人身攻擊啊。
我也不過想請你也同樣對B版主也提醒注意並要求改善
還是說置底檢舉文僅能對人身攻擊進行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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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14.6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