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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scarra (還沒想到)》之銘言: : 這篇如果是申訴的話,煩請具體列明是要申訴什麼。 Iamaidiot先前判決,他誤會"跳針"一詞僅對我適用,我有必要說清楚根據你最新公告 內容判斷,"跳針"一詞為你長久以來所不許的禁詞。 我想應該沒誤會你吧? : ※ 引述《tllk (天氣好熱啊)》之銘言: : : → Escarra:跳針我認定就是罵人的話,而且長期以來其 61.228.198.82 08/26 12:47 : : → Escarra:他人的檢舉也可以看出來大家多半這麼認為 61.228.198.82 08/26 12:48 : : → Escarra:這一點不服的話還請上訴組務。 61.228.198.82 08/26 12:48 : : 不是只是針對我而已,我想Iamaidiot你根本誤會E版主了。 : 請勿斷章取義。 你的公告裡就是這個意思,我沒亂曲解。 : : 這段我沒異議,但有個要求,請DPP版在版規中註明何為犯規言論? : : 有跳針行為的人,不斷無視理性討論一直用跳針式回應... : : 請版主這時要主動出面停止那種人吧,洗版到誇張程度了(DPP) : : #18iwqMqW (DPP) [ptt.cc] Re: 荒謬的板主公告 : : 這裡面說出大多數在DPP版上網友的心聲了.... : : 說真的,E版主對Y網友保護真的太周到了一點...DPP版主群拜託出來管一管啦... : 本來應該另外簡潔的說明以免小組長誤會, : 不過因為家有要事必須外出, : 還請小組長移駕至本板看在下的回應, : 裡面有很清楚的整理在下相關判決的心證過程。 : 另外要特別指出的,t板友並非本案相關人士, : 因此應該不具申訴資格。以上。 咳~ 這篇申訴追到最前面就知道,其實我算是關係人也算是受害者, Iamaidiot之前就判了,我非被攻擊者,所以依DPP版規不受理申訴是合理的。 這點我沒異議! 但是,我來這邊主要是要據理力爭一個"公平合理"的版規以及切勿過渡放縱 無限跳針的回應凹文者(好幾篇一直 哈哈 的,叫人看眼睛去找媽媽的) 尤其以後者為重要內容,畢竟DPP版上又不能講版務,也只能在這邊提,如果E版主 你不滿意的是標題,我願意改成你可以接受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5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