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scarra (還沒想到)》之銘言:
: 這篇如果是申訴的話,煩請具體列明是要申訴什麼。
Iamaidiot先前判決,他誤會"跳針"一詞僅對我適用,我有必要說清楚根據你最新公告
內容判斷,"跳針"一詞為你長久以來所不許的禁詞。
我想應該沒誤會你吧?
: ※ 引述《tllk (天氣好熱啊)》之銘言:
: : → Escarra:跳針我認定就是罵人的話,而且長期以來其 61.228.198.82 08/26 12:47
: : → Escarra:他人的檢舉也可以看出來大家多半這麼認為 61.228.198.82 08/26 12:48
: : → Escarra:這一點不服的話還請上訴組務。 61.228.198.82 08/26 12:48
: : 不是只是針對我而已,我想Iamaidiot你根本誤會E版主了。
: 請勿斷章取義。
你的公告裡就是這個意思,我沒亂曲解。
: : 這段我沒異議,但有個要求,請DPP版在版規中註明何為犯規言論?
: : 有跳針行為的人,不斷無視理性討論一直用跳針式回應...
: : 請版主這時要主動出面停止那種人吧,洗版到誇張程度了(DPP)
: : #18iwqMqW (DPP) [ptt.cc] Re: 荒謬的板主公告
: : 這裡面說出大多數在DPP版上網友的心聲了....
: : 說真的,E版主對Y網友保護真的太周到了一點...DPP版主群拜託出來管一管啦...
: 本來應該另外簡潔的說明以免小組長誤會,
: 不過因為家有要事必須外出,
: 還請小組長移駕至本板看在下的回應,
: 裡面有很清楚的整理在下相關判決的心證過程。
: 另外要特別指出的,t板友並非本案相關人士,
: 因此應該不具申訴資格。以上。
咳~
這篇申訴追到最前面就知道,其實我算是關係人也算是受害者,
Iamaidiot之前就判了,我非被攻擊者,所以依DPP版規不受理申訴是合理的。
這點我沒異議!
但是,我來這邊主要是要據理力爭一個"公平合理"的版規以及切勿過渡放縱
無限跳針的回應凹文者(好幾篇一直 哈哈 的,叫人看眼睛去找媽媽的)
尤其以後者為重要內容,畢竟DPP版上又不能講版務,也只能在這邊提,如果E版主
你不滿意的是標題,我願意改成你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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